泉州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被拒收的风险正在增加。日前,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泉州办事处获悉,今年上半年,仅在D/P(付款交单)项下拒收风险而对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就达40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倍,在遭遇海外商账追讨难题之后,全球经济的不景气正在用另一种形式影响着泉州的外贸出口企业。
国外买方违约率攀升
拒收风险加大
李书青是泉州一出口鞋企的外贸部经理,去年3月,在一个意大利朋友的介绍下,欧洲一买家前往李书青所在的公司下单。当时,李书青并未与买方签订合同,仅制作形式发票,约定付款方式为25%定金,75%D/P即期。
在李书青看来,D/P的结算方式,在买方付款之前能够控制货权,特别是在买方已经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的情况下,D/P犹如“双重保险”。因此,买方当场支付订金后,李书青所在的公司开始备货出运,共计出运货物约35000欧元。
但令李书青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结算方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保险。虽然李书青出运的第一票货物得以按时收汇,但剩下的两票货物到港后,买方一直未前往付款提货,也不明确提出拒收。在苦苦等待两个月后,由于货物滞港时间过长,所产生的滞港费等各项费用已超过货值本身,李书青所在的公司不得不做弃货处理。
在泉州,与李书青所在公司有着相同遭遇的企业正在不断增加。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泉州办事处客户经理陈谟金介绍,D/P是泉州企业普遍采用的结算方式,“一般认为D/P是比较保险的结算方式,但实际上,D/P的操作方式仍然是‘先发货,后收款’,企业发货后能否收回其余货款,完全取决于买家的信用。若货物到港后,出现买方资金断裂,或市场急剧变化等情况,尤其是对出口货值较小、贴牌且转卖性较差的产品,买方很可能借机压价甚至做弃货处理。”
而受次贷危机、全球经济放缓等因素影响,国外买方的违约率不断攀升,出口企业所面临的拒收风险正随之加大。从出口信保统计的数据来看,仅今年上半年,泉州在D/P项下被拒收的货物就达到了40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倍。“而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一旦货物未能及时处理,即使已获得小部分买方预付款,也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因此,D/P项下的拒收风险,绝不能小视。”陈谟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