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环节管控
抗拒收风险
在拒收风险陡增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如何应对才是关键。陈谟金认为,出口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不应把支付结算的方式作为规避风险的必要条件。买方的信用风险,往往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只有通过全面控制交易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业务环节,才能达到出口业务量最大、风险最小的目标。基于此,出口企业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
在洽谈贸易时,出口企业应与买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规范操作流程,从法律上保障自身权益。对于采用“预付款+D/P”方式的出运,出口企业还应充分了解出口产品在买方当地的市场行情,以及当地港口滞港、仓储以及清关等费用的计算标准,便于出险后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对货物进行减损处理。
货物出运后,出口企业应及时跟踪货物到港情况。货物一旦到港,出口企业即应着手向买方催促确认债务金额,以及付款日期。
在获悉拒收风险发生后,陈谟金建议,出口企业应积极寻找处理货物的途径,考虑采取买方折价、转卖、退运等多种方式对货物进行处理,以尽快减损。
□链接
D/P 即是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是银行托收的一种,卖方将单据交给银行,通过当地托收行,买方付款赎单提货。可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