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下,2007年支付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特别是电子支付行业规范即将出台,势必在行业内引起一轮重新洗牌
王永亮 文
2005年6月,央行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电子支付企业牌照的发放工作也在《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展开。正式公布的文件将包括《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问题。前者通称清算细则,是管理电子支付企业的最关键条款,也是保障每一位网上消费者利益的最基本的规定,它将对每一笔通过互联网的支付行为做出明确的法律保障。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业界关于牌照的议论便不绝于耳。牌照发放传闻也一次比一次肯定,牌照问题已经让大多数的支付企业陷于焦灼状态。
事实上,《管理办法》制定的初衷是“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是由于业界一直风传首批牌照发放企业只有10家,而且要求极为苛刻,牌照就成了支付企业的“高考”难关,尽管落榜以后还可以再考,但是终究会承受很大压力;即使最终过关,在市场开拓和气势上输人一招,后继开展业务的难度一定也会大大增加。
牌照发放:花落谁家?
由于对网上交易的资金流动、交易方式、信息验证等缺乏管理细则,通过网络进行的大笔现金交易仍然充满不安全性,人们对于支付企业的安全问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直接阻碍了行业发展。《管理办法》就是为约束支付市场推出的,但由于电子支付行业发展速度太快,利益牵涉层面较大,《管理办法》的许多细节需要不断调整,两年来,有关方面的工作一直停留在意见征询和论证上。
快钱CEO关国光认为:“支付牌照的发放从2005年就开始考虑,我们参与了很多的意见讨论,到现在有非常多的传闻,但真正的时间难以界定。”同时,他也认为牌照发放以后,行业发展的速度会加快,“因为它把非常重要的、不确定的东西去掉,包括商户方面要不要跟你合作,银行方面要多大力度支持你,哪种业务可以做,哪种不可以做,哪些可以商业化操作,牌照出台之后,这都将是比较透明的,但现在仍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电子支付企业在业务选择和创新上也是小心翼翼。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力的改变这一现状,给行业立一个标尺。”
关还表示:牌照的发放,对于消费者也具有很大的保障。管理办法对每一笔通过互联网的支付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例如,为了保障交易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支付公司资金必须委托银行托管等。《管理办法》修改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了对网上支付风险的控制,支付公司必须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和核规部门。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有媒体根据这一说明,炮制了10家发放牌照的支付企业,比如具有银行背景的银联、网商云集的淘宝、独立的第三方支付领导企业快钱等。这样的安排,因为涵盖面较广,在支付企业的选择方面有一个均衡的分布,不至于偏颇太多,比较靠谱,但也仅仅是靠谱而已,政府有自己的考虑问题的角度。牌照发放之前,一切都是猜测。
但是,《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紧随其后是电子支付牌照的发放,这对于规范和引导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银行作为电子支付的主导性组成部分,其商业化运作将为市场提供更加完善和标准化的配套服务。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业内部竞争使得整个电子支付产业更快地成长。银行卡与互联网企业在电子支付渠道上找到了双方的结合点,将共同促进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为自身产业化发展带来新的利润源。中国电子支付行业将经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
行业现状:外资企业水土不服 本土企业纵横捭阖
牌照问题的争论如此白热化,源于中国的电子支付行业市场规模发展非常迅速。电子支付企业既涵盖金融企业的特性,也具有互联网企业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行业的结合,使企业的发展之路充满了变数。先到者未必居上,后来者未必服输。在行业“天条”面前,谁也不敢放松大意。
电子支付行业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之一。只有解决电子商务的支付安全瓶颈问题,电子商务才能快速发展。近年来互联网以及国内物流产业的发展,大大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借鉴国外的历史发展经验,电子支付行业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开发。
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初期,同样重复着一般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段:自由经济阶段-市场竞争阶段-垄断(寡头)竞争阶段。
自由经济阶段:2005年上半年之前,从事第三方电子支付的企业在10家左右,包括至今还在支付市场活跃的上海环讯、北京首信、银联、IPAY和网银在线等。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发展处于自由放任阶段,大部分公司处于一个相对公平、宽松的竞争环境,企业压力不大,商户同支付企业之间的博弈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选择,可以任意的更换支付企业。
市场竞争阶段:随着银行本身业务的拓展和转型,银行的网上支付意识开始觉醒,支付宝、贝宝等多家国内外电子支付企业也发现了电子支付行业的淘金机会,各类企业开始进入支付市场。短短一年时间,在网上支付市场就活跃着支付宝、快钱、贝宝、首信易支付、腾讯财富通,云网、汇付天下等50余家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市场竞争开始变得残酷。由于没有行业规范的明确限制,一些企业不惜采取低价甚至倒贴的非正常手段拉拢用户,扩大自身地盘。
垄断竞争阶段:目前还没有开始,最终左右电子支付市场的必定只是几家企业;而2007年已经被称为电子支付行业的“洗牌元年”。可以预见的是,牌照的发放必将加速这一进程的到来。涉及互联网的行业,快鱼吃慢鱼、大鱼吃小鱼的竞争法则十分明显,慢一步可能就导致失败的命运。这也是成为众多支付行业极其看重牌照发放的原因,也促使各个支付企业极力争取成为行业的老大或者某一支付领域的王者。
国内专业市场调研机构艾瑞市场咨询研究报告表明,随着我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中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发展非常迅速。2005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为164亿元,2006年该规模增长为300亿元,未来几年我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继续扩大,2007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将会突破400亿, 2010年我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2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