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在博客中写到:“在无效点击开始困扰广告发布者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和Google Adsense美国和中国的服务小组在沟通,不过很遗憾看不出他们有任何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诚意。在提交诉讼之前我花了很多时间和多个律师沟通,包括中国上海和美国加州的律师事务所,所以不排除同时发起集体诉讼的可能。”
问题回归“本土化”
让我们回顾历史,从雅虎到ebay,从亚马逊到Google,这些在国际互联网行业叱咤风云的巨头们,曾经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初,无不满怀信心甚至趾高气扬,当时在他们眼里,或许对于中国本土的同行都不屑于用“对手”的字眼去称呼。
不过到现在,门户网站里看不到雅虎,ebay也被淘宝打得花落他家,卓越网遭遇资金困境深陷泥潭,而这其中,“本土化”失败是专家一致认同的原因。
近日,百度发布了高出市场分析人士预期的第一季度财报,就在百度向市场发布利好消息的同时,谷歌还在为跟上中国当地力量强大的竞争者而苦苦挣扎。百度当前已占据了中国搜索引擎市场57%的份额,而谷歌中国的市场份额仅为18.7%,这与谷歌在国际市场中的形象极不相符。
在多年来大家强调“本土化”的同时,相信众多国际巨头也认识到了本土化的重要性,“不仅要产品本土化、人才本土化,还要管理本土化等等。”外企的“人才本土化”口号已经喊了很长时间。
从近些年外企大力推广产品和本地人才逐渐增多来看,也许他们在产品本土化、人才本土化方面已经做得足够到位,但在管理本土化上的“难关”仍然没有解决。
当然,国际巨头们之所以长期以来不能完全本土化,也是出于一些因素,如:总部的监控和管理、收益上的考虑等,但无论哪种理由,都不应该因此充当本地合作伙伴的“裁判员”和“绊脚石”的角色。
就此次事件来说,“本协议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除非与其他法律产生冲突,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城裁决。”说明 Google和他的中国广告发布商所签订的是一份典型的涉外合同。合约的内容只要不违反美国法律即可,也就意味着我们无法用我国民事法律中“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来衡量它是否违反法律。
目前在中国,众多站长采用Google Adsense,其实就成为Google的商业合作伙伴,对于本地的合作伙伴协议,却要由国外法律来判定违约责任,这种管理上的本土化策略节奏似乎应该加快了。
据了解,Google对在中国采用的渠道代理销售策略的效果也并不满意,曾因其渠道政策混乱,导致7家代理几乎都可以互相争抢同一个客户。
不过,可以看出来,Google近两年也一直在加快本土化进程,从实行中文域名到推出谷歌拼音输入法,从今年Google Adsense会通过中国的银行直接向站长转账支付广告费分成,到收购知名的网址导航网站265.com。
周文彪也在刚结束的第三届中国站长大会上强调,Google Adsense今年将更加本土化。
不过,也许正像专家所说,只有思维中国化了,管理行为才可能本土化。任何一种管理理念的成功实施,最重要的是经理人思想观念上的转变。
此次诉讼无论结局如何,相信都会唤起更多站长的维权意识,也会影响到中国互联网行业尽快规范化的进程。不过,对段先生来说,这场诉讼会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其实我知道这一路会走得很苦,不过不管怎样,既然已经开始了,我就得继续。”
李开复也多次强调要加强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