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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品牌之王道


[ 刘伟雄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7/5/30  ]    ★★★

  品牌之王者,明之以大道,德之以本道,达之以小道
 
  明之以大道
 
  大道者,可明(通晓)之,然后顺之,唯不可为(改变、违反)之。
 
  品牌之大道者,品牌之外,品牌生态是也。
 
  品牌生态者,供需之衡是也。
 
  顺之于大道者,损有余(舍供大于求)而补不足(增求大于供)是也。
 
  品牌之大道者,顾客所需与其之变也。
 
  变者有其道,道动于内外之变。内者,顾客之资也。资者,财、物、时、性、质、知、境等是也。外者,市场之供也。供者有其三,一为物之用(功能),二为人之侍(服务),三为文之滋。
 
  故明于品牌之大道者,必察于内外之变,然校之于各人之本道(生命发展规律,即为消费动机发展规律)也。
 
  欲明品牌之大道者,难于明各人之本道也。难明人之本道者,非难于财、物之变,非难于物之用、人之侍之变而生所需之变也。难者,难在无形、难在其心。
 
  德之以本道
 
  自然之物,本道天定之。自然大道之衡依于自然之万物,故万物之本道(本质)合于德。
 
  人之有为之物品牌者,生于无性(本道),而待定之。
 
  定者,莫不望其极也。固有德者顺大道待容之大而不自为大,择己所能之大而不强其大,故能成其大(强大)。而无德者唯其心欲之大而莫顾于大道,故大道常不容,己能常不达,故不能成其大(强大)。
 
  择品牌之本道(本质)者同于耕者择其种。
 
  择种者,先视地之适种,再视己之所能,后择己之利大者是也。
 
  择品牌之本道者,先察市场之待容,再视己之所能,后择己之利大者是也。
 
  地之适种者,种之大道也。种之大道者,阴阳、寒暑、风水、土壤、所处之类,长之所依、所限,久而不变之外因是也。市场之待容者,品牌之大道也。品牌之大道者,顾客之资也。资者,财、物、时、性、质、知、境等是也。两者之所异者,地之大道久而不变而品牌之大道变而不久也,但变也有其道,故可预而知之,备而待之,明者无咎(害处)。
 
  己之所能者,力也。耕者之力,总之为耕种之力——智力、劳力、物力、财力等是也,而品牌之力同之。
 
  明大道,识己能,择其利大尚需教乎?
 
  故识耕者,明地之适种,己之所能,故所择之种收之丰,是于有德。不识耕者,唯其心之所欲而邙顾于大道,心高而气短,是于无德。
 
  故识品牌之道者,明市场之待容,己之所能,故所择之本收之丰,是于有德。而无道者唯其心欲之大而邙顾于大道,心高而气短,是于无德。
 
  达之以小道
   
  老子曰:“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故万事万物之发展莫不亲之于小道者。
 
  行小道者须善变之。变者,形式之变,不变其质,故需本道者引之、督之,以防其变。
 
  行小道者须善察之。察顾客之态,察顾客之变,以使品牌之态、之变顺其所变。
 
  小道者无知于品牌之道德者为善,以致创想之自由,灵性之通达,形式之纯美,以诉之于自然。品牌诉之于自然者,如水滋之于万物,兴盛乃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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