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轮胎生产企业约有300家左右,但其中大部分为年产量在50万条以下的小厂(约占70%)。而50家大型轮胎生产企业的产量则占到中国轮胎总产量的70%。外资企业主要有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韩泰、锦湖、横滨、库珀、住友、佳通等,主要产品为半钢子午轮胎与全钢子午轮胎,其产量占据中国子午轮胎的90%以上;中国内资企业主要有上海轮胎、三角集团、山东成山等,主要产品为斜交轮胎,但是规模一般不是很大,生产设备相对比较落后。目前我国轿车轮胎生产企业可以分为三大方阵,这些企业在其余轮胎方面往往也有一定的份量。
目前,中国是极少数几个还在新建轮胎厂的国家之一,同时中国新建工厂的效率远比欧美那些使用旧设备工厂的效率要高。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低劳动力成本及价廉物美的装备对世界轮胎投资形成很强的吸引力。因此,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轮胎产量将超过美国。外资企业目前在中国发展已不再以合资为主,而是以独资和收购新上项目为主。
(二)民族企业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目前,我国轮胎生产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仅为40万条/年,生产能力在100万条/年的大企业仅有15家,超过300万条/年的有3家。而国际轮胎工业已朝着大型、特大型的方向发展,美国有46家生产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40万条/年;日本有25家生产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50万条/年;德国有15家生产企业,平均生产能力310万条/年。据统计,国内60家定点轮胎企业的产量还不足国外一家大公司的产量。仅山东省轮胎小企业目前就有上百家,这些小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差、产品质量低,但由于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扶持,其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均偏低,严重冲击了正常的轮胎市场发展,使得国内轮胎产能过剩仍达40%左右。
(三)贸易壁垒困扰民族企业出口
在国内市场份额被逐渐蚕食的同时,花样繁多的贸易壁垒严重困扰了我国民族轮胎企业的出口,影响了其国际市场的拓展。
1.反倾销
近年来,中国轮胎出口增长迅速,招致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贸易壁垒,中国轮胎出口任重道远,应当引起警惕和关注。自2001年以来,全球共有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和印度等9个国家对我国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并且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其中埃及、秘鲁和土耳其已经征收反倾销关税。涉案产品也基本上为汽车斜纹轮胎或较低科技含量的自行车或摩托车轮胎。
2005年4月,土耳其政府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从2005年3月10日起征收33%的临时反倾销税;2005年10月28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充气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2月2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旅行小客车和轻型卡车斜交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5年12月30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客车和卡车斜纹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受此影响,2005年广东轮胎出口首次出现下滑,出口3729.6万条,小幅下降3.8%。2006年7月28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发布公告,对原产或进口自中国的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步裁决,判定风神、三角、GITI和山东CHENGSHAN四家公司出口的轮胎不构成倾销,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出口的轮胎则构成倾销,并将被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其幅度为:客车轮胎16.9%、轻卡轮胎3.0%、重卡轮胎22.3%。
2006年12月,墨西哥、印度也对中国出口的轮胎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澳大利亚也正准备提起反倾销。中国轮胎行业已成为国际贸易中遭受反倾销频率最高、次数最多的行业之一。我国轮胎出口频遭各国反倾销贸易壁垒的原因错综复杂,其中低价竞销是首要因素。我国出口的斜交轮胎在国际市场具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但由于我国斜交轮胎产能超速增长,过剩问题严重,过剩比例高达30%~40%,产需矛盾也被就此带到国际市场,导致轮胎出口价格下滑。目前我国的出口轮胎价格,远低于各国轮胎平均出口价格,其中乘用胎价格低26%、轻卡胎低21%、重卡轮胎低38%,成为国外反倾销的重要证据。此外,出口轮胎存有安全质量问题、出口轮胎产品和市场结构不尽合理以及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等也是引发国外反倾销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
2.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轮胎出口在遭受反倾销打击的同时,也遭受知识产权壁垒。2005年我国遭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的337调查。原告方美国富莱克斯公司指控中国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韩国锦湖集团及其他相关企业侵犯专利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6年7月13日对橡胶防老剂第337款调查案作出复审的裁决,判定圣奥公司和美国Sovereign公司有专利侵权行为,韩国锦湖公司没有侵权行为。虽然ITC的终裁没有针对出口到美国的轮胎及其下游产品,因此从结果看对我国轮胎出口的整体影响不大,但这起知识产权纠纷却给国内企业敲响了警钟。国内企业在发展的同时,要重视知识产权问题。
美国决定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实施新的FMVSS139轮胎检测标准,其最大的特点是安全参数比现行标准更加严格,达不到新测试标准的轮胎将不能进入美国市场,已进入美国市场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轮胎也将被召回。欧盟方面,《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已经正式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实施,规定企业需要对约30000种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对包括橡胶在内的相关产品影响重大。
3.技术性贸易壁垒
2000年至今,共有28个国家发布了51个关于轮胎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这将严重阻碍我国部分轮胎进入国际市场。目前,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绿色标志制度,欧盟国家实施的绿色认证标签涉及到近万种产品,日本政府要求自2000年后向日本出口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际绿色认证要求。轮胎出口还正遭受美国的“337”条款调查的威胁。因此,我国轮胎出口面临的形势越加严重。
(四)民族企业缺乏品牌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民族品牌缺乏竞争力,与国外品牌相比有很大差距。首要的一点就是产品性能不佳,其次就是品牌定位缺乏创意。目前,国外轮胎品牌已经占据中国半钢市场绝大部份份额,又在慢慢渗透原来以国产品牌占主导地位的全钢市场;它们本身有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针对中国市场所开发研制的轮胎正慢慢的被国内的消费者所接受。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2005年度国内10大知名品牌轮胎企业创利税29.2亿元,而外资企业创利税17.7亿元,两者创造的利税总额占全行业的67.5%,国外轮胎品牌的实力可见一斑。
目前国内轮胎品牌的厂家在营销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显粗放,缺乏精耕细作和深度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