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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  外贸精英网    更新时间:2007/3/22  ]    ★★★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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