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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  外贸精英网    更新时间:2007/3/22  ]    ★★★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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