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点评哈佛案例系列:
第一、从案例上讲并不是市场案,是创业事件案,对市场没有指导作用。
第二、本案介绍了福特创业初期,从发展角度上讲,他在寻求机会,并通过创造事件和新闻的方式提升个人品牌,获得了市场资本,进入了行业领域,从这个角度上讲,创造事件能够提升品牌但前提是事件本身有无价值,而价值从本身能力上体现的,所以在个人品牌包装上必须具备必要条件,否则后果不可设想。
第三、在当时年代,品牌营销尚没有形成风气,当针对寻求,从质量营销和规模营销上获得利润是一种良好的途径,他们是典型。
第四、从创业角度上考虑,这种事件很典型,但能否获得支持和进入正确的行业是后期发展的关键,并在期间有核心竞争力,从当时来讲是核心技术,福特具备了这个条件,奠定了发展基础。
第五、从福特本身讲从事技术的能力比从事市场营销能力要高,所以前期市场定位也出现了问题,但允许在创业初期,现在则不行,决策方式必须科学,决策结果必须正确,否则后果不好。
第六、本案学习精神可以,学习方式可以,但不可以学市场营销,从这个角度上讲具有反面引导作用,不可不考。
第七、用人方面有突破,在人才资本上投入往往会获得奇效,但必须对人才本身有把握否则也是风险。福特用人仍然是个人主义,也是体现了其个人主义,并非团队意识。
第八、我们站在批判吸收的高度上看,本文福特的几度轮回留下的是工厂而不是市场,无须多探讨。
福特:几度轮回原文
在美国工业由手工作坊向工厂制造生产的过渡中,享利·福特首创世界上第一条大规模流水作业生产线,为现代发达的工业生产奠定了基础。他发明的物美价廉的T型车,一举打开了新兴的汽车业市场,为美国迅速步入汽车时代做出了贡献。
为此,在美联社所做的美国独立200年20件大事的民意测验中,享利·福特和他的汽车公司名列第10,与宇航员登上月球,原子弹爆炸成功相媲美,为全世界所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