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商务指南 >> 商检指南

报检单位注册可向检疫机关申请


[ 佚名 厦门晚报    更新时间:2004/12/5  ]    
检验检疫机关首次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申请已开始,受理时间从 11月1日至30日。

据介绍,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网址:www.eciq.cn)提出注册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到各地检验检疫机关进行初审,经各地检验检疫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另外,需办理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和报检员注册的单位,也必须通过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进行申请。注册申请详情可登陆厦门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xmciq.gov.cn)查询。

按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注册登记的代理报检单位不得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质检总局:两种不粘锅产品有害人体...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搞保健品要通过GMP认证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