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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彩电企业还要交更多的学费


[ 傅凯 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7/1/16  ]    ★★★

    从3月1日开始,出口到美国的所有电视必须是数字电视,必须符合美国先进制式委员会(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由此产生的专利费,大约为23美元,远远超出了当初中国企业的2-3美元的心理预期。

    为此,有国内13家彩电企业带头发起的谈判团,将在下月赴美国进行谈判。但是业内人士普遍预计,谈判很难成功,因为中国目前几乎没有什么谈判的筹码。

    我们小的时候都有类似的经历,小院里有邻居经济条件比较好,率先买了台电视回来,一下子就成了大家的焦点,到了晚上,大家搬着小凳来到邻居家看那充满雪花的小屏幕。我们都知道,邻居家的电视,看看可以,但是不能搬到自己家,因为我们没有这台电视的产权。

    目前,国内的彩电行业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我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电视生产和消费国。但是,我们一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1957年我国才生产出第一台黑白电视,这距离英国人贝尔德发明电视已经过去33年了。期间电视已经基本成熟,专利已被国外申请一空。

    我们的厂家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电视,还可以是因为在自己的地盘,能受到一些保护,但是一旦走出家门,国外的专利持有人是不会放过这块肥肉的。当然对于一台零售价只有百八十美元的电视来说,一下收取23美元的专利费是无法让厂商承受的。

    尽管我国的电视厂商已经组建了一个专利机构,负责与国外的专利持有人交换专利,但是,说实话,我们可以拿出来交换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几乎可以预见的是,下一代的电视产品,无论是平板概念,还是数字高清概念,从核心到接口,几乎没有一项是中国拥有的专利。

    看来要改变目前的被动局面,中国的彩电企业还要交更多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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