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托盘垫纸“有毒”案开庭
状告起因 市民认为麦当劳彩色托盘垫纸会污染食物
郑州市民张岩女士是位律师,经常带孩子去麦当劳消费,就餐时餐厅服务员总是在盛食物的托盘上,铺一张新的彩色垫纸,并将薯条袋直接放倒在彩色垫纸上,使露在外面的薯条直接和彩色垫纸接触。张岩说,服务员的这一工作行为,让她和大多数消费者均误认为,该彩色垫纸可以和食品接触。她还说麦当劳从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用以盛装番茄酱的餐具,消费者用薯条蘸酱很不方便,不得不直接将番茄酱挤在该彩色衬纸上。
2006年10月19日,她从报纸上得知,彩印托盘垫纸是有“毒”的纸张。
因此,张岩一纸诉状把河南麦当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托盘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志,去年11月1日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庭审辩论焦点 彩色垫纸是否有毒
昨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审判长首先询问是否接受调解,原告张岩同意调解,但麦当劳代理律师黄琨拒绝调解。
辩论一:吃薯条到底怎么吃?
原告张岩在法庭上指出,到麦当劳消费,时间都在半个小时以上,吃薯条必须一手拿酱包一手拿薯条,而这期间不可能始终拿着番茄酱不放也不可能先把薯条吃完以后,再吃汉堡或者别的东西。原告方的杜律师也表示,如果放下开口的番茄酱,番茄酱必将沾到托盘垫纸上,引起污染。
被告代理律师黄琨则认为,挤出的番茄酱未必只能挤到托盘垫纸上,还有纸盒、餐巾纸、瓶盖等变通材料,可以用自己的,也可以向服务员索要(均是免费的)。另外,托盘纸虽然是印刷品,但是麦当劳严格按食品包装用原纸的标准生产并且符合此标准,七份送检报告证明这一点。因此,即使薯条倒在托盘纸上,也完全安全。
辩论二:媒体一则新闻能不能证明有毒
原告张岩在法庭上出示一份证据,是去年10月19日省会某媒体转发的新民晚报一则消息,标题为《专家称彩印托盘纸有毒,直接蘸酱吃薯条不安全》。该报道中说,在一些洋快餐店或酒吧、咖啡馆内,托盘纸看上去印刷得还比较精致,而不少顾客习惯直接将薯条、汉堡、炸鸡、爆米花等倒在托盘纸上,一些人还将番茄酱挤在托盘纸上蘸着吃。上海市食品监督部门的专家肯定了托盘纸的“毒”性,建议消费者改变此类消费习惯。
被告律师认为,“一些洋快餐”本身并未指全部,更未直接指麦当劳,而且“专家”是谁,无法确定其公信力,同时专家的观点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是个人理解,还是由检测报告结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