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意料的是,8月17日,在经过6小时的辩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未完成全部审理内容,而是表示:由于涉及内容复杂,不得不再定时间完成审理。
而在3个多月后的现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结果还未出台的情况下,飞利浦主动求和,这被业界视为最终解决该专利争端的关键一步。
专利费仍难降低
虽然飞利浦已决定将争议专利撤出“专利池”,以张平为代表的5位中国教授也认为此案最终的结果已达到预期——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警示相关企业维护自身权益,但这一结果并没有达到舆论所期望的目标——降低DVD专利费。在短期内,国内DVD碟机企业要缴纳的DVD专利费仍然难以显著降低。
此前,有业内人士猜测,如此基础性的专利如果被审查为无效,对中国DVD等产业的影响将非常大。一方面,可以直接减少全球3C联盟向中国企业征收的DVD专利费;另一方面,说明国内的DVD企业在面临国际厂商知识产权壁垒时还有其他道路可走。
但飞利浦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便飞利浦不再在中国主张该项专利权,也并不影响其“专利池”所收取的专利费用,同时不存在返还以往所收专利费的问题。
“这一举措并不会影响专利的费用问题,3C DVD专利联合许可的费用是固定的,与专利多少没有直接关系。而且根据有关法律,也不存在降低费用的问题。中国DVD企业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联合许可或是单独许可,以便使自己的产品能合法地进入国际市场。”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的有关人士这样表示。
而张平也表示,在飞利浦把争议专利撤出后,虽然该项专利本身将不可以继续收费,但这对降低DVD的整体专利费而言效果并不显著。
企业应吸取教训
张平表示,她和其他4位教授提出公益性无效申请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本案推动国家在知识产权反垄断方面的法制建设,同时启发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意识及能力。“我们已经为他们(DVD碟机企业)提供了谈判的砝码,接下来的工作要靠企业自己去完成,中国企业完全可以以此案为样板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能否降低DVD专利费要看他们自己的行动了。”张平表示:“这不仅仅是关于DVD的专利,更关系着国内企业和视频有关的一系列专利的所有权,面对洋巨头所征收的新的高清标准专利费,国内企业同样有其他道路可走。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努力,让更多的国内企业了解到专利联合许可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张平语重心长地说道。
对于飞利浦专利案给中国相关企业带来的启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往,很多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对于专利问题不够重视,不少企业有专利也不去申请,结果让外国企业抢了先,反过来再向我们收取专利费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已越来越多,而对专利的保护及维权正是国内企业相对薄弱的方面。如果国内企业能借鉴此案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对专利问题的重视程度,那么将对自身发展及参与国际竞争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