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信誉的重要载体;实施“品牌战略”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出口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品牌战略”的层次和范围高于四大传统外贸战略,具备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条件;应将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商务乃至全部经济工作的新战略取向之一;实施“品牌战略”需提出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需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品牌推介的政策措施体系。
时机已具备,条件已成熟
从经济学角度看,品牌有三大特征:其一,品牌是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可凭借品牌优势不断获取经济利益,可在市场交易,具有交易价值。如有关机构评估认为,2002年美国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为725亿美元,我国“红塔山”品牌价值为460亿元人民币;其二,品牌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具有独占性、特殊性和稳定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品牌是商业信誉重要载体。品牌是产品和服务走向市场的通行证,强势品牌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品牌有时比产品或服务更具价值,更具影响力。
实施“品牌战略”,是指政府将培育自主品牌,作为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并为此制定政策措施。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推进“品牌战略”已成为各国抢占国际市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跻身世界经济强国的重要举措。研究实施“品牌战略”的思路和目标,制定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已成为关系中国经济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实施“品牌战略”基础坚实,意义重大
我国实施“品牌战略”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26年保持年均9.4%的增速,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6位,实施“品牌战略”具有强大物质基础;
我国一大批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已形成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涌现出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部分跨国公司已进入全球500强,具备实施“品牌战略”的主体基础;
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20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意识开始深入人心,对品牌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实施“品牌战略”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
据有关资料,我国2004年品牌商品销售增幅,比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高出约15个百分点,显示出品牌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长期以来,中央对实施“品牌战略”给予高度重视,就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
1992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
2002年品牌问题第一次写入党代会文件,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程中,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
最近党中央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名牌产品和知识产权,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关键”,要“积极支持,大力推进国家名牌战略,努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一批世界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