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替罪羊定律出现的合理规则有哪些呢?
成本法则
企业作为一个利益集团,其行为所依遁的必然是利益法则,最小成本化行为就是导致替罪羊出现的契因之一。当企业的经营或管理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责任人不是一个或几个,而是一个团体的错误,但企业能因为这个错误而消灭自身的存在吗?
当然不能,于是就需要有人替代所有的责任者接受惩罚。
博弈法则
博弈法则,是指企业内部的竞争性行为,通常称之为“公司政治”。企业内部存在博弈行为,也是必然的、正常的。只是往往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其博弈的法则是零和的。
因为零和的博弈均衡,结果就必然会出现替罪羊。
当企业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内部的博弈也就会趋于白热化,但并非如故事中所暗示的拥有权力者就拥有无可辩驳的豁免权。实际上,权力与“豁免权”是互为因果的。权力的形成正是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内部博弈而逐渐形成并变化,而一旦哪一方在博弈中遭到失败,那么,他失去的不仅是权力,还必须要承担胜利者的责任和过失。这是零和博弈在起作用,胜利者将获得一切,而失败者将承担一切。
就是这样,博弈法则是一种社会性常态,不唯企业所独有。而成本法则是企业的必然行为模式,而当这两种力量产生迭加的时候,生产出来的就是替罪羊。
在追究责任的时候:成本法则+零和博弈=替罪羊定律。
三种候选羊
战略型替罪羊
表现为最无辜的替罪羊是:因为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调整,而导致管理架构的调整,使企业的高层沦为替罪羊。
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最为普遍,而一些国际企业或是跨国公司,同样也不罕见。
文化型替罪羊
文化型替罪羊的出现,是属于不适应管理团队的变化而导致,往往这种情况在企业的中下层较为普遍,但高层也同样。事实上,往往是高层的磨合更为艰难,因为越是强势的管理者其个人风格就越是明显和强烈,双方或是多方的磨合也就越是艰难。
职能型替罪羊
企业管理中还会有职能羊,这种管理者的职责范围与其它部门的工作交集比较多,矛盾自然也多。
理论上来讲财务部门正符合这个特点,但恰恰相反,出于企业管理控制的原因,财务部门往往会独立于理念冲突之外,相反,前沿部门,诸如营销部或是市场部,因为疏离于企业的管理核心,最容易成为职能羊。
消灭替罪羊
替罪羊的出现是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游戏规则不合理,在一个捉替罪羊的游戏之中,必然会有替罪羊被捉到的,不是他就是你,因为规则决定了替罪羊的存在。
战略羊的出现,是因为企业缺乏明确的战略规划,或者企业的战略与现实严重脱节,短期项目大行其道,缺乏远见与思想。所以,如果管理者想避免成为无辜的战略替罪羊,那么就必须要从企业的战略着手,确定长远的规划,避免颠三倒四的大波动,这才是化解危机的不二法门。
文化羊的出现,多是囿于管理者的管理风格缺乏弹性,不是依外界管理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文化羊的化解方案必须求助于管理者的个人修养,除非你具有水一样善于适应变化的管理风格,否则你必须为自己的固执付出代价。
当一个部门与其它部门的职责交集过多,职能羊就出现了。坦白地讲,职能羊必须要为他自己的后果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导致职能羊的出现的原因,就在职能羊自己身上。比如说,营销部门在接受人力资源部考核的同时,必须要明确拒绝其他部门横插一腿的情况。如果某一个指标已经上报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再想获得,就让他们自己去找财务部沟通。一个部门绝不能够允许过多的部门强行牵涉进来,否则的话,一旦产生了问题,几个不同的部门同时指责,那就是千夫所指,纵然你再无辜,也只能沦为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