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聚焦

张海羁押16月后将露面 诉三水工商局案18日开庭


[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6/7/5  ]    ★★★

本报记者王佴发自广州

从2005年3月23日到2006年7月18日,在被羁押了1年零4个月后,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张海将再次出现在公众前。

据知情人透露,张海诉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一案在屡经波折后,终于确实将于本月18日在三水区人民法院开庭。

张海的诉状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在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改行为。禅城区法院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定于1月20日开庭。(详见本报2006年1月2日《不满意股权被强行变更 张海狱中提起行政诉讼》一文)

但在2006年1月16日,被告之一的佛山市工商局要求变更被告,据张海代理人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张民律师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双方均确认对张海股权进行变更,是由三水区工商局所为,故要求变更被告,我们同意了。”

在张海同意只告三水区工商局,不再告佛山市工商局后,经佛山中院裁定,此案移送给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何时开庭也将由其重新确定。

三水区法院终于在2006年7月4日确定了张海案的正式审判日期。(第一财经日报)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即时通讯:“三分天下”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奥迪市场整合撤消中国区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