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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羁押16个月后露面

作者:     转贴自: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1168


本报记者王佴发自广州

从2005年3月23日到2006年7月18日,在被羁押了1年零4个月后,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张海将再次出现在公众前。

据知情人透露,张海诉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一案在屡经波折后,终于确实将于本月18日在三水区人民法院开庭。

张海的诉状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在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改行为。禅城区法院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定于1月20日开庭。(详见本报2006年1月2日《不满意股权被强行变更 张海狱中提起行政诉讼》一文)

但在2006年1月16日,被告之一的佛山市工商局要求变更被告,据张海代理人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张民律师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双方均确认对张海股权进行变更,是由三水区工商局所为,故要求变更被告,我们同意了。”

在张海同意只告三水区工商局,不再告佛山市工商局后,经佛山中院裁定,此案移送给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何时开庭也将由其重新确定。

三水区法院终于在2006年7月4日确定了张海案的正式审判日期。(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