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特许连锁 >> 特许加盟

特许经营的常用术语


[  中国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6/5/16  ]    ★★★

1、特许人(franchiser),也称盟主或特许总部,指将特许权授予出去的主体,亦即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授予受许人使用的事业单位,通常为法人。

2、受许人(franchisee),亦称为加盟商、分店、被特许人等,指加盟某一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亦即在特许经营活动中,通过付出一定的费用来获得其它商业单位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一定期限使用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3、特许权(franchise):特许人所拥有的商标、商号、CIS系统、专利、经营诀窍、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以及有形产品、无形服务等。

4、加盟金(initial fee):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专利、经营技术诀窍、经营模式、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5、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 fee),又称权益金、管理费等,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人在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权益。

6、加盟申请人:指向特许人递交加盟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7、加盟意向书:在签订正式的特许加盟合同之前,加盟申请人和特许人之间签订的合作意向;加盟意向书签订后双方进入谈判的实质性阶段。

8、准受许人(加盟商):指已与特许人签订了加盟意向书的加盟申请人。

9、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特许人按受许人(加盟商)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全国广告基金,该基金由特许人统一管理,受许人(加盟商)使用该基金时向特许人提出申请,由特许人审批。

10、保证金:特许人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在受许人(加盟商)不及时支付应向特许人支付的款项时的补偿。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棒约翰开放加盟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特许经营:放缓速度练内功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