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成为风险投资新的叩门者,政府也在积极推波助澜,中国内地创投业复苏乃至“升级”的苗头初显
文/记者 欧国峰
近半年来,风险投资的理念和做法被银行、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广泛采纳,有激进者甚至尝试直接变身,一只脚已经踏进创投公司的大门。
变化似乎发生在一夜之间。经年求告无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猛然间备受从官方到金融机构的空前重视。在政策和商业利益的双重驱使下,资本显现出自身灵活的身段。
尽管看似“无心插柳”,但这场事先毫无征兆的东风刮起时,正值《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并在业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多重因素互为因果,内地创投业复苏乃至“升级”的苗头因此初显。
“外来者”叩门
相对于地地道道的创投公司,银行和券商可谓是这个行业的“外来者”。
内地券商曾与创投有过亲密接触,譬如作为中金公司直接投资部前身的鼎晖投资,就曾作为蒙牛乳业的策略股东,获得过巨大的投资收益,但随着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禁止券商从事风险投资业务的规定,这一切戛然中止,中金公司也将其直接投资部和相关投资业务进行分拆。但事易时移,如今又转了回来。
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这被认为是券商大范围开展创投的政策依据。
另一方面,在券商综合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即将进入常规监管的背景下,中国证监会也转变了态度。有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自3月份以来多次召开相关研讨会,讨论当前放行券商直接投资实业的可行性、具体操作方式等,已初步认可券商专项理财和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等做法,并鼓励各大券商上报其他创新方案。
事实上,此前就有券商已着手筹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在人员储备、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了充分准备。在新“三板”开闸、高新技术企业试水“三板”挂牌转让之后,平安证券就决定在内部专设“三板”部门,并预备建立一家创新投资公司,来专门应对新“三板”市场带来的创新业务,包括通过私募方式对“三板”市场上报价转让的企业进行外部融资。
相对于券商的大刀阔斧,银行的步调要谨慎一些,主要是借鉴了风投的一些理念、做法,或者是与创投公司合作。
在国有大型银行中,国开行的步子要快一些,其早在去年三季度就携手世界银行在一些省市启动了以无抵押、无担保为特征的微小企业信贷业务——和风投相仿,对企业及其管理者的了解、信用成为重要的放贷依据。
长期以来就重视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中国农业银行,也在此风潮下有了新招。3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杨明生携手阿里巴巴网站的CEO马云,高调出席了双方结成电子商务领域战略合作伙伴的发布会,合作的重头戏就是农行将把企业在阿里巴巴的交易记录、信用度作为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几乎同期,建设银行总行印发了《中国建设银行发展小企业信贷业务实施意见》,建行上海市分行据此推出了“速贷通”小企业信贷业务,其放贷标准也包括了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的个人信用。
一些地方商业银行也开展了相关业务,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北京银行。据了解,该行启动的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小巨人计划”中,就特别注重创投公司的作用,具体做法是:银行向创投公司推荐适宜风险投资的企业;受创投公司的委托监管接受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状况;向创投公司投资的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投资项目和资金运作渠道;对创投投资的企业,可降低担保条件或甚至可免除担保。
银行和券商的热情是可以理解的。长期以来,内地券商只有投行、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四张牌照,这些业务主要都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通道业务,受行情和行业政策调控的影响比较大,缺乏分散业务风险的渠道。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迎来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调整,实体经济的发展却红红火火,通过采用创投的方式投资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无疑是券商开展新业务的良机。特别是介入可望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券商更有自身的特殊优势——既能为企业提供融资,还能为其提供上市服务。
银行业则正深陷于所谓“流动性陷阱”中。去年,商业银行储蓄连破三次万亿元大关、达到14万亿元;相比存款的高速增长,贷款增长相对缓慢,当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差与贷款余额之比已经攀升到47.28%,而这个数据在1997年的时候只有9%左右。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只有约53元发放了贷款,有47元滞留在银行间市场或者央行。倘若借助创投的理念做大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甚至待政策允许时设立创投机构进入这个行业,无疑是不错的“泄洪”出口。
在“银行、券商——中小企业——创投”的链条上,官方扶持起着关键黏合剂的作用。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公开呼吁:“中国不是没有资金,而是缺乏资金变资本的渠道,因而一定要充分发展集股权和债权为一体的风险投资基金。”具体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他提出:“解决途径就是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并鼓励称,现金充足的企业可以自发组织成立风险投资基金,银监会将绿灯放行。
与此同时,针对创投企业的扶持政策在不断完善。去年底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层面扩展和规范了本土创投企业的生存环境。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目标,为创投业新的资金注入提供了一个长期政策倾斜预期。而从短期效应看,近期国家发改委放出了“创投企业的投资收益应纳税所得额最高可以按投资额100%抵扣(指投资中小高新企业)”的风声,是一个切实的可兑现重大利好。
创投资金的退出渠道也更加畅通。去年初,国家外管局发布的11号文和29号文,使得作为创投资金重要退出途径之一的“红筹股”模式一度陷于停顿;但同年10月21日,外管局发布的发布75号文再度开启了“红筹股”上市渠道,只是更加规范便于监管;今年以来,新“三板”开闸以及将来升主板的预期,还进一步拓宽了创投资金在境内资本市场退出的通道。
在密集释放政策利好的同时,还有地方政府身体力行。4月上旬,在第八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广东表示将在全省设立政府引导型创新基金;此前,上海有首批12家中小企业入选浦东新区政府的“慧眼工程”,总共获得1亿元的风险投资,其中最少的有1000万元,最多的有4000万元。
本土创投“升级”
“外来者”进军创投业的时机,正值本土创投受政策鼓舞,从理念到操作手法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给了“外来者”带来更充分的施展空间,而其行为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趋势。
本土创投业面临的这种趋势,被清科公司CEO倪正东形象地描述为,正走向“VC2.0”时代。
清科公司最近发布的《2005中国创业投资年度报告》显示,当年共有233家本土企业获得总计10.57亿美元的创业投资,海内外创投公司为中国市场的新募基金达40 亿美元,创下中国创投史的新纪录。中国成为继美国、以色列之后的第三大创业国和风险投资国。“这一轮热钱不仅数量更多了,内涵也发生变化,”倪正东表示,“新的比赛开始了。”
在集资和投资额猛增的同时,本土创投业还发生了多方面的内在深刻变化:
一是传统互联网业变为相对弱势,创投资金几乎向所有高科技领域拓展。根据清科公司的统计,去年非IT类高科技行业平均投资额远超其他行业,达到个案平均1424万美元;位于其次的是服务业和IT 服务业,分别为704万、700万美元;曾经最热门的互联网业,个案投资均额仅432万美元。
二是在高科技行业之外,创投的覆盖面进一步向传统行业延伸,这甚至被行业资深人士认为是“大势所趋”。
上述两方面的变化,正好给券商、银行等“外来者”提供了投身创投业的充分空间。
创投业的成功关键之一,就是找到好的企业(含管理团队)。就前者而言,传统互联网、医药、生物等高科技领域的企业既数量有限;而在争夺有限客户资源时,专业的创投公司往往更有信息、操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对那些渴望在引资之外、同时引进增值服务的企业来说更有吸引力。而如今创投的范围扩展,自然给“外来者”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
前景难料
一切看起来不错,但还只是个开头。从整体上看, “外来者”的风投能走多远、在多大程度上对内地创投业产生影响,仍受制于官方相关扶持政策的细化、行业监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实践效果反馈等诸多不明朗因素。
就是对于热衷创投的券商和银行来说,也依然存在诸多不明朗环节甚至可变因素。
迄今为止,券商、银行对创投业的兴趣、对创投市场的进入都还处于或蓄势待发或蜻蜓点水的尝试阶段,规模效应远未发挥出来。而没有规模效应,就谈上不上影响力和可持续性前景。
就近期而言,券商的动作主要是取决于中国证监会更明朗、可操作的政策何时出台。而即使证监会的政策明朗,在《产业投资基金法》出台前(据成思危在4月初的“中国风险投资与互联网电子商务国际研讨会”上透露,年底通过一审、明年有望出台),成立专门创投公司仍缺乏法理依据,实际的做法仍可能限于通过集合理财方式投资企业(券商赚取管理费并为争取投行业务预留伏笔),这意味着规模有限,对券商改善业务结构的意义也有限。
在银行方面,其当前所谓“流动性陷阱”的真实性,本身就受到质疑。批评意见认为,这只是银行在控制风险手段不足的情况下,创造信用能力能力差造成的虚假表象(企业的真实需求未得充分满足)。最近,关于央行可能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传闻频出。从客观条件看,当前储备金率仅比历史最低点约高出0.5个百分点,具备调高的空间;4月中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陈道富也公开发文建议,今年后三季度应予以提高。据测算,若央行提高0.5至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将直接冻结1500亿元至3000亿元的基础货币,通过乘数效应将产生更大影响。倘如此,商业银行的资金压力将得到极大消解,甚至可能走向反面。
从长远看,更加重要的是:创投业遵循的是“成一败九”的法则,即成功率只要达到10%就行,“外来者”能否习惯并且承受?事实上,因受到资金实力的约束,券商过去几年“资金链断裂”事故比比皆是;银行同样受资金结构限制,本身就面临由“短存长贷”引发的流动性问题。这意味着,若不能内生出足够耐力,他们终难作为成功的创投者。
此外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处于初创期者风险极高,政府被寄望在 “扶上马、送一程”中持续发挥重要的过渡作用。如无锡市政府对施正荣和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个案。最初政府牵头筹集了800万元作为施正荣的种子资金。在尚德即将赴美上市前夕,为避免官方持股影响IPO定价,又果断选择了提前退出。但问题在于,如此近乎“完美”的范例复制难度颇高,而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政府“受累”风投(财力受困)或者“走形”(谋求利益最大化引发冲突)的例子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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