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2日,乐臣数码通过百度代理商——北京精合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了百度的收费竞价排名。按照百度搜索的竞价方式,用户可以花钱购买排名,将自己公司排名提高到前面位置。这样用户通过搜索引擎寻找相关的网站时,可以最先找到这些网站。但乐臣数码在签约后发现自己后台统计出的点击率经常会与百度方面的统计报表存在严重误差。在此情况下,乐臣数码开始觉得通过百度的服务并未达到预期值,其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比例”,广告效果十分不理想。于是暂停百度的竞价排名服务,并在百度明确告知余额“不予退还”的情况下决定将百度告上法庭。
此事一经披露,公众开始怀疑百度竞价排名的流量计算有问题,但又苦于没有什么证据。他认为,竞价排名这种模式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流量应如何计算,为什么点击率是百度说了算?这就好比运动员和裁判员是同一个人。
“反竞价联盟”认为:竞价排名这种收费模式应该建立起更公正的计算方法,要不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流量统计,要不与签约公司形成互通的后台体制,这样才能让消费者的钱真正花得明白。
虽然最终这件事得到了处理,但百度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还是暴露在公众之下,更扩散了网络用户对百度的信任。
人怕出名猪怕壮
2005年4月“百度影视”面世,数量众多的电影大片能在其中供人在线播放和下载,尽管百度声称得到了影片提供方的授权,但仍有为数众多的质疑声音。就在此事悬而未决的时候,2005年6月下旬,百度被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6万人民币。原告认为,百度未经许可就向公众提供了由歌手胡颜斌、许巍、黑棒组合、花儿乐队等演唱的53首歌曲的下载服务,而上述曲目的录音制作权均归原告所有,百度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录音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至此,曾经作为百度卖点的音乐搜索终于在版权问题上触礁。
2005年9月1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败诉。法院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百度公司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涉案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000元(按每首歌2000元计算)。
十天之后,即2005年9月26日,环球唱片、华纳唱片等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百度网站上对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等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而这些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分别为七大唱片公司所有。虽然此案双方最终妥协化解,但是留下的影响却是深远的。
真正的危机
虽然从市值上来看,百度与google相比存在着天壤之别,但这不是百度目前的问题所在。百度日后面临的真正危机在于技术、文化和管理。从表象来看,百度很像Google的中国分公司。从产品线,到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都很类似,但从本质上,百度更加偏向娱乐化,而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弱,这就有一点本未倒置的味道,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的搜索领域,百度有如在钢丝绳上跳舞。
这就存在着一种可能,就像当年Google取代的那一代搜索技术一样,当搜索引擎面临下一波重大升级的时候,百度将会被淘汰。
何况,现在对手已经打上门来,google已经正式进入中国,并不惜与微软对簿公堂的代价将李开复等人挖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与百度在中文搜索引擎上一决雄雌。一旦国外大的公司挟技术与资本的双重优势进入中国,百度的本地优势就会很快消失。
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百度将代理商逼成竞争对手代理合同遭质疑
在未来搜索引擎将会进入以行业为特征的新时代,而不是目前的大而全的广泛意义的搜索,也就是说,带有行业特点细分后的搜索引擎将会替代目前的综合式搜索引擎。
这样做,只有一个好处,就是节省了用户的大量时间。
巨网原是百度在广东地区的策略伙伴之一,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与百度结下了“梁子”,最终,巨网不得不关闭,另起炉灶重新注册了一家名为“一呼百应”的搜索引擎公司,与百度展开竞争。
巨网来历
巨网成立后,通过二年多的工作开发了3000多家客户资源,其中有效客户资源700多家,是百度在广东地区的重要利润源之一。
百度当时对巨网承诺:竞价排名业务是一项滚雪球式的业务,只要前期开发得当,有了第一次,就不愁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这是一双红舞鞋,一旦你穿上了它,就得永不停留地跳下去,这就是赚钱的秘密。
巨网被这双“红舞鞋”的魔力所吸引,成为百度的广东地区的代理商,为百度寻找穿“鞋”的人。
开始运作很艰难,没人愿意穿这种“红舞鞋”,但由于巨网的敬业与勤奋,还是找到了一些敢吃“螃蟹”的家伙。就在巨网行将关门的时候,来了几笔大单,加上考虑到百度承诺在先,大家有如一条船上的蚂蚱,只有同心协力才能把这个搜索业务做好。
在第一波业务开发之后,巨网就开始等待,等待着享受客户二次续费所带来的利润美餐。
但是,这一切被打破了。
规则被打破
2004年7月2日,百度在无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公布了广州、上海、北京三地首批地区核心代理的通知,巨网竟然没有名额,同时还关闭了巨网客户终端新客户开户的权利,但巨网与百度签订的合约要至2004年12月31日才到期。巨网负责人戴森立即打电话到北京百度总部,得到的答复是:广州地区在整顿,具体情况要问广州地区的渠道负责人罗某。
百度在广东地区负责人罗某的答复是:今后巨网只能服务老客户了,至于要提交新客户,可以考虑宽限到7月8日。
这等于宣判了巨网的死期,刚刚展开的业务就这样夭折。
不久,一篇名为《关于取消广东巨网代理权限的通知》也出现在百度的官方网站上(www.baidu.com/shifen/tongzhi/shifen_jw.html)。不过耐人寻味的是,该通知页面无法通过其上一层链接(www.baidu.com/products/allnew.html)来访问,这显示了百度当时处理问题的仓促和急躁。
百度的官方通知称:巨网从2002年11月成为百度代理商来,多次存在违规情况和违反百度公司的销售模式,如“采取按关键字的个数收费,帮客户挑选一些非常冷僻的关键字,每个关键字收费价格超出正常点击费用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对百度竞价排名业务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