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是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给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的105个单位的今年的总数达200万元的“喝酒任务”。在《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文件中还规定,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据《楚天都市报》4月6日报道)
从新闻中我们了解到,之所以出台这样的下达喝酒任务的文件,主要是因为“生产小糊涂仙酒的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该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而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很低”的缘故。可是,纳税归纳税,市场归市场,终归风马牛不相及。难道因为一个企业的纳税额高,就需要当地人都来为这些企业的产品“捧潮吗?亏得这是一个酒厂,如果是一个制药厂,难道还要规定每个单位和个人一年要消费多少药品吗?一句话,简直是太荒唐了!
荒唐之一,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地方保护主义吗?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常而通过下达这样喝酒任务的文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其他酒类的生产企业肯定在当地失去不少的市场份额。因此,从法律这个角度来看,这明显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是《行政许可法》中明确禁止的行为。其实,从市场角度来看,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准则与发展规律,这样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许能在短时期内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当地经济、财政收入的提高,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讲,确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很可能减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势必造成企业自身竞争造血机能的隐性软化。如此说来,这又怎么可能实现当地政府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的预期目标呢!
荒唐之二,这不是公然的鼓励公款吃喝嘛!对政府下属的单位和部门规定每年的喝酒任务,不用说,买单者必是公款。而在中央三令五申抑制公款吃喝消费数字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公款吃喝在这里还有可能降下来吗?有了政府文件这把“尚方宝剑”,下属部门和单位不就更可以“理由充足”的大肆进行公款吃喝了吗?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当事者完全有可能拿出这样的文件来理直气壮的辩解:瞧瞧!不是我要公款吃喝,是政府文件规定的必须完成的“任务”,不然的话,我们还要受处分呢!呜呼!这岂不是变相的鼓励公款吃喝?长此以往,政府部门与公仆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岂不是更要大打折扣?
政府是市场的管理者,是市场博弈的裁判员,不是市场行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博弈中的运动员。笔者建议,对于这种明显违法,不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不利政府部门和公仆形象的近似荒唐“政府文件”,还是尽快撤销为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