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许经营中,加盟店在开店之初,除了加盟金的支付外,依照一般的情况,通常还必须向总部交权利金(就是所谓的商标使用费)以及培训费、教材费、广告费和管理费等费用。
总部向加盟店收取合理费用,除了维持总部正常营运所需之外,还统筹各店所交的费用,并向加盟店提供各项服务。而部总对利金利的计费方式,在国外特许企业常以加盟店每朋的营业额为基准,收取固定百分比的费用。国内的特许企业也有采取上述方式收取费用的,但由于人们对“使用者付费”的观念尚未普及,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因此,大部分的特许企业都会以固定费用的收取,作为保障总部应有权利的做法。
总部体系的维持与提升,需要资金作为背后运转的动力,而总部资金的来源,除了直营店的收入外,再就是加盟店定期上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但是权利多与管理费用通常不会太多,总中为获得必要的资金镅入,就要不断扩充加盟体系的规模,增加总部旗下加盟店的店数,才能达到“聚沙成塔”的效果。
但有些加盟店常会反应:“你看,有些总部根本就不会向加盟店要钱,我们却不行。”但是加盟者要先了解,的确,并不是每个总部都会向加盟店收取这类的费用,而像这类的总部获利的来源,主要是依靠供货的渠道,赚取原材料的成本差价。此外,加盟店也许不太清楚,像便利商店总部要求加盟店付出的金额就更多了,除了在合同中规定盟店应该付给的各项费用外,总部在商品的进货价格上上也会赚取3%至5%的供货利润。所以,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则,加盟店千万不要张冠李戴,以此作为逃避付费的理由。
但是一些总部,常把权利金等相关费用与后续的行销辅导混为一谈,以不收取权利金与管理费用为理由,作为逃避辅导责任的借口,向加盟店宣称,总部没有多赚加盟店的钱,怎么会有能力去辅导加盟店?而总部辅导加盟店,本来就是应该尽到的责任,加盟制度绝对不仅是品牌的销售,也不是总部只需负责商品的供应而已。如果总部是用这样的角度定位自己,那么与市场的供应商,又有什么差别。所以,不论各行的总部的规定如何,要不要向加盟店收取权利金等费用,总部会评估自己的执行能力。但是,落实辅导的工作,乃是总部责无旁贷的使命。
总部所收的权利金,可以解释为属于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加盟店应该将交纳的权利金等相关费用,当作是持续使用总部品牌所应付出的代价。总部基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妥善运用收取的资金,回馈给加盟店,让彼皮进入良性循环的合作状态,而使总部与加盟店之间能发挥应有的整体力量。
纠纷之十-培训体系不落实经营质量难提升培训是加盟体系维系良好服务品质的重要法宝,但不少总部所规定的培训内容,加店不是不来上课就是不愿意配合,致使总部的美意落实。于是,总部与加盟店之间,也会因此而起争执。
不了解加盟体系的人,或许会有疑问?特许加盟不就是加盟店交了费用后,使用总部的品牌做生意,怎么会跟培训扯上关系呢?事实上,总部的经营理念、营运方式,以及日后的革新措施,如果没有透过培训来落实到众多加盟店的营运上,整个体系的步调与作风,恐怕会南辕北辙。
事实上,特许加盟体系的一大特色,就是总部会对旗下的加盟店与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一般来说,总部除了初期的密集式培训外,还会随时针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采用,要求加盟店来上课,以便让加盟体系可以更顺利地按照新的经营方式运作下去。
总部在利用特许经营来扩大网络,所以,加盟店的经营模式就是复制总部在直营店的成功经验。以经营的角度来看,加盟店看上的是总部直营店诱人的经营成绩,而总部则是希望每家店都能够确保遵守总部的规范来运作。毕竟加盟店的老板是外行人,好好听总部的话,加盟店才容易成功赚钱,而如何让加盟店赚钱,总部会在加盟店开业前,传授加盟者经营技术的各项课程。较为谨慎的总部还会通过考试的方法,测试加盟者到底听懂多少,然后才放心地让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品牌。
既然培训对于加盟体系的整体运作如此重要,总部在要求加盟店确保上课之余,授课的师资应聘请业内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依照该行业常会发生的实例,编制成授课的教案,依照总部各极人员安排适当的课程,最后在课程的结束时举办相关的考试,检验员工对课的吸收程度。总而言之,有着持续不断的培训课程及强有力的教育培训部门,将是加盟店永远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