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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江郎才尽?


[ 黄兴文 新浪网    更新时间:2006/4/5  ]    
     房价问题举国关注,如何进行有效的房价调控也同样大众瞩目。两会之上,更有不少代表、委员献计献策,纵论平抑房价之策,但这一切似乎均未脱行政措施干预的困囿。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除了行政干预,房价调控是否已经江郎才尽?

    房价过快上涨已经成为近期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已经高不可攀的房价还在快速上涨,不同利益集团表现迥异:开发商眉笑颜开,百姓怨声载道,专家学者声讨声一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信誓旦旦。但是,只听见雷声不见雨点,不知道已经有了妙策还是束手无策。政府要管理房价、控制住房价并不是什么难事,难题在于既要控制住房价,又要不破坏市场规则、不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价问题已经成为政治问题,已经影响到社会公平与和谐。在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今天,房价上涨使很多人离自己的住房梦越来越远。针对这样的局面,社会各界献计献策,力图为政府调控房价出一份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建议莫过于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对“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进行统一议价定价”,有的政协委员提议给开发商“限定利润”。作为老百姓中的一员,看到这些建议,心中多了些无奈,脸上多了些苦笑。联系到前段时间有些政府官员提议要推出限价商品房,真是让我们不得不产生疑问:难道有关管理部门和房地产政策研究专业人士已经到了江郎才尽、黔驴技穷的地步?
    姑且不说这些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说怎样统一定价?怎样议价?怎样监控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但就这些建议的本身所隐含的调控思路而言,还是在走以前宏观管理的老路子,即总是在行政手段的范围内打圈圈、想办法。
    现在的房价确实已经到了非下重手控制不可的地步了。但是,在出台各种调控措施以前,是否应该冷静分析房价快速上涨的真正原因。虽然房价快速上涨有开发商唯利是图、有意制造供应紧张、利用媒体造势哄抬房价的因素,但这是否是唯一或主要原因?板子是否全应打在开发商身上?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难道就没有责任?管理者特别是某些地方政府是否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有没有与民争利?是否对部门利益考虑过多,对应承担的公共责任考虑过少?开发商是商人,虽然有社会责任,但唯利是图是商人的本性。开发商虽然是市场中的强势群体,但他们也只是市场游戏规则的遵守者和利用者,当然不排除有些势力足够大的开发商会利用自身的财力和对话语权的控制来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有关部门应该检讨相关政策是否有失误和漏洞,而这些失误和漏洞被开发商抓住和利用来抬高房价牟取暴利。
    回顾一下房地产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更多地依赖行政措施。为什么在房地产方面的调控总是依赖于行政措施,而很少用法律、经济杠杆?是因为行政措施比较容易执行、还是容易达到短期目标?抑或是行政管理给予政府部门更大的解释权?虽然行政措施有时能很快见效,但失灵的现象也经常出现。比如说去年以来对房价的调控。这次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稳定房价打击投机,然而除了上海等少数城市外,出现了全国普遍性的房价上涨,说明只依赖行政措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另外行政管理措施的后遗症比较严重,容易使政府管理部门产生依赖性。
对于上述人大代表和这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真要回到计划经济,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都要进行价格管制?如果实行这样政策,那真是一种倒退!市场经济中的问题应该更多地依赖经济手段解决,更多地尊重经济规律!房价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确实不能掉以轻心。但是,我们反思过宏观管理思路和调控措施,反思我们的住房体制及其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吗?我们分清楚了住房问题的政府责任和市场责任了吗?
    难道除了行政管制措施外我们没有别的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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