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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超贷风险极大,购房者选择按揭需要慎重


[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4/3  ]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九成以上的购房者在置业时选择了银行按揭。让不少置业者圆了购房梦,也让相当一部分投资者获得了很好的投资回报。

但有一种情形是,有的购房者在选择按揭成数时往往“超贷”,特别是一些投资客更是想方设法多贷点钱,以至通过提高房价、签署“阴阳合同”等变通的方式将首期款也纳入银行按揭贷款的范畴。如在二手楼买卖中,就有买家向银行申请超过真实房价正常额度的贷款。业内人士称,类似这种“超贷”的情形有着许多隐患,而一些业主也因为超贷造成不少问题和纠纷,确实,“故意超贷”的背后是风险扩张。

记者了解到,银行批准按揭贷款申请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按照规定,银行对房屋买卖中的贷款额度有一定限制,如目前深圳一些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设定为最高八成。而能否“超贷”则主要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上,也就是说,只有透过提高房价的办法,才能实现所谓的“超贷”,以至“零首期”。但如果银行在审查时有证据表明贷款申请人(买方)“故意超贷”,其贷款申请很可能会遭到银行方面的拒绝。从交易过程看,卖方往往需要在未拿到任何房款的情况下先出具首付款的凭证,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风险非常高。作为买主,同样除了面临银行不予贷款的风险外,还要支付虚假报高房价部分的契税等额外支出,以及卖主不予退还虚假报高房款的风险。

专家指出,为保证交易安全顺利进行,买卖双方理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按揭贷款,避免通过“超贷”手段获取贷款,从而引发的种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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