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媒体聚集 >> [专题]焦点新闻

环球企业家:谁是家庭娱乐之王


[  《环球企业家》    更新时间:2006/3/14  ]    ★★★

 【历史的玩笑】

  以创新自傲的索尼自上世纪70年代始,就投入一场与自身命运的搏斗。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索尼马不停蹄地相继卷入三场漫长而令人疲倦的格式大战——而一次又一次企图定义影像世界的拉锯战中,敌人不断地变成朋友,朋友不断地变成敌人,以至于让人无法预计这些熟悉的名字突然会有怎样的新组合。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期,索尼晋级世界级品牌,开始专注设计家用电视录像系统。索尼的传奇创始人盛田昭夫一直想要的是,一盒能装得进大衣口袋的录像带。

  索尼和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许多公司共享了诸多Betamax的技术专利。根据早先的商业协定,松下的下属企业JVC亦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然而此后,就在索尼做着占有整个家用录像市场的美梦之际,JVC突然宣布了研制家用录像机的消息。

  JVC的暗渡陈仓并未引起骄傲的索尼足够重视。VHS的盒式磁带比Betamax长1.5英寸——这是两者最明显的差异,它意味着VHS可以储存更多的容量——索尼认定这是对方“技术上的粗陋”而嗤之以鼻。

  索尼的Betamax录像机在1975年末以将近2000美元的价格率先推出,可以录制将近1小时的电视。而VHS录像机综合多种功能,更重要的是,其录制时间长度将近前者两倍——这一优势令市场马上倒向VHS一边。从VHS在1976年上市的那一天起,其销售迅速掩过Beta,两年之后市场占有率攀升至70%.

  索尼的自尊心似乎丝毫未损,在其引以为傲的高质量画面基础上,索尼一再试图通过不断改进来证明其市场价值。1982年,索尼推出BetaHi-Fi,宣称具有VHS永远无法望其项背的音质,然而次年即被VHSHi-Fi证为无稽之谈。无论索尼如何努力致力于延长Beta录制时间,然而始终无法超越VHS。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到1984年中期,不愿承认失败的索尼还不断在媒体上投放整版广告,提醒人们“Wearestillhere”(我们还在这里),“Betamax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大”,而其时,VHS的市场占有率已达80%,短短四年之后,Betamax已经完全“不在那儿”了。

  索尼还未能从优势技术败于录制容量的纳闷中反应过来,1990年代初DVD格式争夺接踵而至,自恃“清高”的索尼盟友寥寥,与东芝-时代华纳阵营对峙,几近毫无斩获。在DVD标准之争的末期,索尼终于在IBM的斡旋下与东芝为首的阵营达成和解,将一部分知识产权加入新的DVD标准中,捡回些许颜面。

  华纳兄弟的高层沃伦?列伯法尔布(WarrenLieberfarb,被称为“DVD之父”),在双方和解中立下汗马功劳,使得统一的DVD标准终于在1995年12月建立,同时也为华纳兄弟和东芝捞取大部分专利费。

  颜面丢尽的索尼为了寻找日后扳回比分的机会,决心在下一场战役中抢先开始实验用较细的蓝色激光取代用于CD和DVD中的红色激光。索尼早在1998年就与飞利浦合作率先发表了下一代光盘的技术论文,并联合飞利浦与松下公司开发单面单层实现23GB-25GB容量的技术方案。

  在1998年末,CD的先驱之一,索尼工程师小川宏建立了蓝光读盘的原型。为了进一步增加光盘容量,小川希望将光盘塑胶保护膜的厚度削减到0.1毫米,相当于一根头发的厚度。他找到了老对手松下的资深光盘专家田中伸一。小川是田中领导的吞剑者俱乐部的成员,该俱乐部是一个日本电子工程师的松散团体,许多竞争对手旗下的工程师也一同参加活动。

  小川认定田中能解决这个问题。在2000年新年,田中伸一邀请小川宏到京都的寺庙品尝新年清酒,席间两人开始密谈下一代DVD的设想。索尼与录像带格式之争中的死对头松下,就此走到了一起。

  与此同时,以固执闻名于东芝公司的工程师、后成为HD-DVD阵营首席工程师和主要谈判者的山田久,带领他的队伍开始测试0.1毫米保护涂层,经过一年半的实验,山田的结论是,难以进入商用。

  山田认为下一代DVD格式应该交由DVD论坛讨论,这是一个设立于1995年、旨在制定DVD标准的组织,东芝则是该论坛技术委员会的主席。索尼与松下定好联盟基调之后,向东芝伸出结盟的橄榄枝,而山田久的回应是:“东芝不喜欢玩政治手腕。”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奥运会电视转播创新论坛,将在3月下...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中国首家食企登陆纳斯达克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