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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一次性餐具


[  中国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06/2/7  ]    ★★★
早在1999年,国家经贸委就发布了停止生产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文件,要求在2000年以前禁绝白色垃圾,同时提倡使用可降解的纸质环保餐盒。但实际情况是生产者依旧生产,使用者依旧使用。2001年,国家经贸委要求各地餐饮企业立即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拒不执行规定继续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企业,将进行惩处。但却一直屡禁不止。2003年5月,沈阳市曾经出台地方法规,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对厚度在0.06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进行封杀。紧接着,沈阳市环保局还向市政府建议,成立专门的治理白色污染领导小组负责“禁白”工作,然而该报告最终没能通过政府批准,声势浩大的“禁白”战斗也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由于缺乏统一调度,涉及到的各部门都只是在各自领域里单打独斗,“禁白令”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彻底落实,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纸空文。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其中的原因究竟为什么呢?

  人们或许可以从沈阳投资千万的两家大型生产纸浆餐具的企业倒闭找出一些答案。原沈阳市天百合绿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999年10月开工,当时的生产规模是年产一亿两千万个餐盒,工人一度达到400多人,作为一个经过政府检验合格和认可的环保餐盒生产厂家,其生存时间不过一年有余,2001年春节期间就“黄了”。谈及倒闭的原因,该公司总经理王涛对快餐盒市场的无序竞争颇感无奈:“没法竞争,根本就不在一个起点上,更谈不上竞争。谁都可以做,谁都可以卖,我们能怎么办?即使政府发过7号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降解餐盒,但是后期的市场监督并没有跟上,我们的厂子自然做不下去了”。

  目前沈阳市生产环保餐盒的正规厂家并不多,其中不乏没有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黑加工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中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的“三无”产品高达80%左右。但是,无论是市场管理部门还是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都是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其听之任之。难怪有人要这样发问:这样的竞争环境怎么能让正规的企业生存下去?设在开发区的沈阳市天百合绿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目前仍然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总经理王涛向记者表示,他还不想放弃这个行业,转产经营。用他的话说:“如果外部市场环境好了,也许我们会再干这行。” 

  “劣胜优汰” 原因何在在市场经济社会,对于一个企业或一个产品来说,优胜劣汰似乎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然而,这个“真理”并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起码,它在我国目前的一次性餐具市场上不好使。前面提到的沈阳市天百合绿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命运并不是个别现象。在大连市,有两家颇有规模的正规的一次性餐盒生产企业,一家企业的产品全部出口,日子过得还算惬意;而另外一家企业则是一肚子苦水,因为产品质量好,价格比较高,在市场上销售不旺。目前只能专供当地某家知名快餐连锁店使用,除此之外,再无销售渠道,至于大规模的市场推广更是谈不上。用经营快餐盒的业主王某的话说:“那玩意质量再好能咋的,价钱太贵,我卖不出去,你说我上它干什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企业与市场的这种尴尬与无奈?造成了一次性有毒餐盒的生产与泛滥呢?

  中青报记者杨耕身在其所著的《一次性餐盒能否“一次性”根治?》一文里提出了颇为尖锐的质疑:“国家强制认证能够消解多少含违禁致癌物的餐盒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而即便搁置这样的追问,我们也仍然不免要问一问的是,实行国家强制认证是否就能够带来‘一次性根治’?”这一连串的问号可谓振聋发聩。作者在文章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生产有毒一次性餐盒企业大量存在的地方,是法治和市场监管机制大面积坍塌的事实。”人们不能不怀疑,既然法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出现如此漏洞,又怎么能期望对企业的强制认证制度能够弥补法治及市场机制的缺失。

  作者引用11月2日《齐鲁晚报》登载的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副主任董金狮证实,相关部门对‘一次性餐具五成不合格’这样的重要信息捂了长达5年!”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的问题绝非个别现象,权威部门连续几年明察暗访获得的数字以及最新抽查结果也充分说明了劣质的一次性餐盒给国人健康带来的危害由来已久。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媒体与公众对于一次性餐盒真相的不懈追问和大胆披露,那么,有毒餐具还要危害多久?难怪有识之士这样说:这个问题充分揭示了相关部门对于国民知情权、健康权的漠视,同时也揭示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基本的命题,这就是公共管理的缺位比起不良企业的惟利是图危害更大。知情权是指公民对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力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是尊重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稳定社会和消除负面效应的保障。两年前的“非典”事件已经充分证明了公民知情权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这个意义上,一次性餐具事件不能不说是打造阳光政府道路上一次非常遗憾的倒退。

    一次性餐具的高不合格率和对公众健康长期危害,再次以一种深刻的方式揭示出一个早已有之的论断,这就是在市场中,能够靠得住的只有完善的法治和完备的市场监管机制。凭心而论,国家强制认证作为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并非没有值得期待之处。处在市场经济初期,我国食品塑料包装制品企业也难免会经过一段原始粗放的、缺乏评判标准的阶段。然而,上述原因并不能成为相关职能部门放弃其职守、置公众健康权和知情权于不顾的理由。否则,即使有了相关的强制标准,有了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办法,又能怎样?

  不论是对一次性餐盒的产业,还是对于一次性餐盒的消费者,一次性餐盒带来的灾难与影响绝对不会是一次性的,更不会是短暂的。我们只是希望,社会从中所获得的教训以及安全的提示,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短暂的。一次性餐具消耗量惊人,“半数不合格”无疑影响面巨大,需要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花大力气来积极整治。而“车间边角料、饮料瓶、医疗塑料垃圾、农药瓶……只要是塑料,都能被不法厂商回收来做一次性餐具”这种无秩序状态的猖狂存在,又决非一日之冰冻。有关部门既然进行了专项抽查,履行了政府职能,就应该把真相及时告诉公众。不这样做,就得不到社会鞭挞和透明监督,那又怎么能迅速给国民提供一份合格的一次性餐具呢?远的不说,就近两年来,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多少起“耸人听闻”的制假、售假大案。从有毒大米,到有毒火腿;从有毒奶粉,到有毒的食品包装物,这种“危机四伏”的生存环境已经明确地昭示出,依法监管和及时公告同样是体现“三个代表”的关键之所在。

    认证标准 亟待出台

  有害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为什么会肆无忌惮地到处泛滥,进而给国人的健康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环境化学专家、中国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副主任董金狮表示,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监管标准,存在监管空白。国家只颁布了《聚丙烯成形品卫生标准》,但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让有关部门手足无措,不知该按什么标准去检测。再加上不法商贩为降低成本不顾良知地推波助澜,
便形成了今天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

  面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董金狮直言不讳地点出了五大弊端:

  一是“和尚多了不敲钟”。董金狮说,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去管理。卫生部门管的是环境,质检管的是厂家,工商管的是市场,而最关键的使用环节却成了个“三不管”地区。职责不明,到头来谁也不去管,直接造成了目前混乱无序的状态。

  二是相关标准不健全。董金狮说,国家虽然颁布了《聚丙烯成形品卫生标准》,但这中间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常让有关部门举足无措,不知该按什么标准去检测。当务之急应当建立相关的标准体系,将一次性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纳入国家可控范围,通过强制认证的办法使它们迅速步入正轨。

  三是“合格”招牌唾手可得。“现在许多企业拿出的检测报告都是假的。”董金狮说,在调查中,他们发现很多生产劣质产品的厂家都有质量合格鉴定书,其中不少是拿来别人的检测报告复印后,写上自己的大名,既为招徕客户,更求能在检查中过关,而地方上不少部门大开绿灯,使这些挂着假招牌的“黑户头”堂而皇之地生存着。

  四是“降解”成护身符。董金狮说,现在不少一次性塑料餐具上都打着“降解餐具”的字样,这完全是混淆视听,目前,国内的一次性塑料餐具都达不到降解要求,而一些易降解原料因材质问题无法制成餐盒、餐碗。其次,降解只是一个环保的概念,与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完全挂不上钩,但打上这样的招牌让不少消费者降低了戒心,劣质产品也就容易脱手。董金狮说,其实降解产品的安全卫生性比不降解的要差。

  五是处罚力度太弱。“如今发现问题企业,多是罚个几千元了事,不疼不痒的,让许多人视法纪于不顾。”董金狮认为罚金应该以5万元为起点,最高达到50万。“把那些黑心厂家罚个倾家荡产,看谁还敢把老百姓的健康当儿戏!”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对塑料包装食品企业实现强制认证制度,这就意味着生产塑料食品包装的厂家必须经过认证,否则就不能生产。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齐怀志说,这一制度实施后,生产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企业都必须通过这项强制认证,如通过整改,仍未通过认证的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将被予以彻底查封。

  近几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包装容具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十分关注。据新京报(北京)报道,2005年10月,(PVC)食品保鲜膜致癌嫌疑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职能部门反应迅速,展开调查,采取措施,体现出对消费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2005年10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发布新闻,对44种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膜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但是,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这类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超过100摄氏度),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同时,鉴于如上情况,质检总局将采取措施,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等,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保鲜膜事件还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的一个软肋:与国际标准相比滞后和不一致。从不粘锅的特富龙致癌、三氯生致癌、炸薯条含致癌成分到现在的保鲜膜致癌风波和目前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一次性餐盒有毒问题,似乎在沿袭着这样的运行曲线:出现问题——引起关注——重新修改和完善相应的法规。而在国际贸易中,与国际标准的不一致,同样是容易让国外的某些有缺陷甚至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商品乘虚而入。这也是境外一些问题商品顺利入关的主要原因之一。进一步追究,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不接轨的深层原因还在于“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正因为如此,我国在公共卫生和预防上的资金不到位,以致该下大工夫大本钱来制定各种公共卫生标准的科学实验和研究而捉襟见肘。比如,根据业内人士透露,每制定一个国家标准,至少需要2万-3万元,但现在每个项目只能拿到5000多元,个别的能拿到2万元。这显然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着的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

  此外,我国的一些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即在食品卫生和产品质量上多强调国情和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或多或少在标准中落后先进国家一大截。比如杀虫剂标准,在谷物、水果、蔬菜的某些种类的杀虫剂残留限量上,我国的标准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10倍或更高。因此,以保鲜膜标准为契机,逐步建立与国际相接轨或领先的食品卫生标准,将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据报道,质检总局已在着手完善食品保鲜膜产品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现行的2 5 项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一次性餐盒)卫生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进行安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同时,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已研究制定了食品保鲜膜中DEHA的检测方法,质检总局将于近期作为国家标准颁布。这无疑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届时,劣质或有毒的一次性餐盒将会从是市场上被彻底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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