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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唐万新:归国自首是为国捐躯,仍欲东山再起


[  新浪    更新时间:2006/1/19  ]    ★★★
一个清醒地制造危机的赌徒,一个梦想把火山化作金矿的狂人

  □本刊记者 凌华薇 曹海丽 实习记者 周帆/文

  一推再推之后,一场等待已久的审判终于就要到来。

  农历春节之前,德隆首脑唐万新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走上被告席。他面临两项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似为巧合的是,武汉曾为德隆“发家”秘史的源头之一。12年后,唐万新又在这里接受审判。

  从半年前的德恒证券开始,德隆案系列庭审历经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南京大江国投、金新信托案庭审,终于到了终局时分,也到了唐万新命运面临裁决的时刻。与唐万新一起列名被告的,有六名自然人——杨利、李强、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还包括德隆“蛛网”中的核心企业,如上海友联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法人。

  2005年12月13日,检方的起诉书正式到达法院。此前五天,12月9日举行的全国工商联九届四次执委会上,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万新之兄唐万里辞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职务。唐万里虽身兼两家法人被告新疆德隆和德隆国际的法定代表人,却未以诉讼代表人身份出庭。

  自一年半以前“股市第一庄”——德隆系著名“老三股”湘火炬(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49)、新疆屯河(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37)、合金投资(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33)——迄今中国证券市场上最壮观的一场崩盘以来,人们在等待这一刻。在那场2004年4月13日开始的崩盘中,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连续跌停,近200亿元市值在十余个交易日中灰飞烟灭。盛极一时的唐氏德隆就此土崩瓦解。

  引人注目的是,唐万新此次并未被控以金融诈骗类罪名,如非法集资罪、骗贷罪、票据诈骗等——此类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均为无期徒刑。

  唐所被控的两项罪名均不令人陌生。自此番德隆案系列庭审以来,有关法人和自然人被告无一例外被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犯本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不高于十年有期徒刑。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见于《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采访获知,在将案卷移交检方的同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建议同时控告唐以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见于《刑法》第225条,其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在检方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交的起访书中,非法经营罪最终并未出现在唐万新被控罪名之列。法律专家告诉记者,以唐万新被控的两项罪名而论,他最终获刑超过十年的可能性已然变得很小。

  更加需要指出的是,审判即将开始,但真相仍未大白。德隆非法运作之登峰造极,令此前所有的同类案件黯然失色。据武汉正浩会计师事务所受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所做的审计报告,1997年后,仅炒作“老三股”,德隆就动用了2万多个账户(德隆手中的证券账户多达4万余个);德隆2001年后利用六家金融机构非法吸存460亿元资金,最后形成高达172.18亿元的窟窿。

  这一资金黑洞,可以看做是德隆多年来运作成本、交易成本、资金成本的渊薮。其中有多少以及如何被德隆及各方有关人士瓜分侵吞?显然,一次审判解不开这个悬念。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德隆虽已倾覆,但围绕唐万新本人的是非争议,则一直没有停息。枭雄唐万新以其狂想家的情怀、少见的执行力和韧劲,以及外逃后复又回国自首的举动,获得诸多溢美之词。但是,德隆案系列庭审正在剥开以产业整合、金融控股先锋自居的德隆精心编织的层层面纱。唐万新疯狂、复杂、黑暗的另一面正在逐渐曝光。

  《财经》记者长期跟踪此案,查阅了唐万新本人的数百页供述材料及德隆系涉案核心人物的大量案卷,采访了德隆自发迹至衰败过程的见证者与关键人士,力图还原一个完整、真实的唐万新。中国证券市场上曾发生的这一场巨澜,出现的这一个怪胎,不可不细查,不可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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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1992:前传

  直到1992年,唐万新大体上是一个屡挫屡奋、屡奋屡挫的个体户。

 唐万新1964年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个支边干部家庭,在兄妹五人中排行最小。唐氏四兄弟中,大哥唐万里、二哥唐万平、三哥唐万川及姐夫王恩奎,后来均加入唐万新创办的德隆。

  17岁时,唐万新考取华东石油学院(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现名中国石油大学)工业经济系,却于一年半后退学,回乌鲁木齐复读。1983年,唐万新考入新疆石油学院。当时正值高校经商热潮,石油学院在吉木萨尔县开办一家农场,但亏损严重。据称,身为学生的唐万新向校方自荐并获准负责“打理”农场——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那个特定的年代。

  这是唐万新的第一次从商。20岁的唐万新并未创造奇迹,农场不久一败涂地。1985年2月底,唐二次辍学,从此正式步入经商之途。

  从此直到1992年,唐万新大体上是一个屡挫屡奋、屡奋屡挫的个体户。在一份向警方的供述中,唐万新谈道,这期间曾先后挂靠乌鲁木齐市科协经营电脑、饲料添加剂,挂靠乌鲁木齐团结路街道办事处下属天山公司经营魔芋挂面厂等。

  唐实际涉猎的范围更广,包括彩扩、贸易、服装、自行车锁、卫星接收器、人造毛、宾馆管理、航空俱乐部、饲料添加剂、电脑打字名片制作复印、大中学生课外辅导材料、玉石云子加工、化工、软件开发、出国咨询、电脑销售等;期间成败起伏不定,有过“平生第一个100万”到手的快心时刻,也有过银行负债180万元、被诉至法院的存亡关头。

  显然,唐追逐他所看见的每一个机会,所收获的是经验,并不是现实的财富。

  1992年5月,唐去西安寻找商业机会之时,他带着的,是借来的5万元资金。

  1992-1995:德隆起点

  唐万新真正尝到“点石成金”的妙处,是在跨过新疆金融租赁的门槛之后

  正是西安的法人股交易市场,给唐万新带来了“千万财富”。

  按唐万新所述,他在西安低价收购精密合金、陕西五棉、西安金花、西安民生、陕解放等十余家公司法人股,转卖至新疆和深圳两地,不到一年间即获利“5000万至7000万元”。随后,唐又转战西安、深圳、青岛、北京、上海等地“一级半市场”(收购公司已发行未上市股票)。

  此前七年从商,唐的身边已有一群时聚时散的商业伙伴。自1992年西安掘金得手后,唐氏团队开始成型。张业光、王宏、洪强、李忠、邵辉、富庶、王健、彭军、张龙、孙卫、张万军、张爱民、杨利等未来德隆干将,于此时加入唐万新的麾下。在日后的德隆,他们被称为“老战士”。这些人中的一部分,最终也与唐万新一起走向被告席。

  挟股票“一级半市场”的巨利,唐万新在新平台上重新开始。1992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乌鲁木齐德隆房地产公司相继成立。这是后来被称为“德隆系”的唐氏事业的起点。

  唐氏新事业的规模与七年个体户阶段的小打小闹自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德隆诞生以后从事的项目与从前一般头绪繁多——房地产、农业种植业,乃至歌舞厅,虽然这些项目跟过去同样成败参半,但是一个显著的区别已经出现:唐的从商生涯中开始有“贵人”相助。

  “贵人”们与德隆的相遇,被唐万新后来解释为有力者“识英雄重英雄”,为唐万新本人的宏图大略所打动或感动,并因此慨然相助的佳话;在日后德隆盛时,更被清客们拔高为德隆“企业家俱乐部文化”的源起。真相则比这要显得灰色。

  韩新林是德隆早期遭遇的“贵人”之一。

  1993年,德隆房地产公司与国有企业新疆宏源信托投资公司合伙开发宏源大厦。韩新林时任宏源信托总经理。宏源大厦投资额为1.6亿元,约定双方各投资8000万元,各拥50%权益。在韩新林的主持下,宏源信托替德隆大笔补足出资,德隆则坐享其成。

  韩新林为此付出了代价,由于宏源信托大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追查此事,韩新林不得不辞职。

  其后韩赴京炒股,唐襄助以500万元资金。后来,韩新林于1997年加入德隆,即被委以德恒证券总裁的重任。德恒证券是德隆后期融资结构的枢纽。

  再后来,德隆崩溃时,2004年5月,韩新林代表德恒证券向公安机关自首。2005年8月,韩新林等七名德恒高管及德恒证券被重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韩获刑五年。这是后话。

  虽然有“贵人”相助,德隆事业本身仍然起起伏伏。正如德隆系干将、金新信托总裁以及友联的第一任执行总裁王宏回忆,“当时房地产并未赚到钱”,进军农业还只是朝向获取政策倾斜优惠而做的姿态;“没有一个企业有利润,以前的利润也都亏光了。”

  惟一赚钱的是1994年开张的北京JJ歌舞厅,至1997年赚了3000多万元。但德隆扩张极速,这些钱不过是贴补“费用”而已。

  唐万新真正尝到“点石成金”的妙处,是在跨过金融机构门槛之后。

  1993年5月,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始筹建,德隆随后参股(德隆最终于2000年新疆金融租赁的增资扩股中公开控股)。1994年间,德隆便承包了新疆金融租赁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唐万新由此获得第一个金融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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