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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施荣乐:挑选伴侣一样挑供应商


[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5/10/27  ]    

 

  目前,根据已经出台的草案分析,业内认为利益天平开始偏向供应商。

  据了解,《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共38条,首次对进场费、账期、定价权、商品质量责任等敏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还要求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供应商不同意的,零售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应当与供应商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办法》还明确规定了11种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这其中包括广为人知的“店内码费”、“店铺装修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等等。

  对于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施荣乐称,我们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法规,并且在其他国家已经实施,也获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企业遇到困难,这是正常现象,要靠企业自我调整。如果有人不适应,被淘汰,这也是市场规律。”施荣乐表现出一如既往的平静态度。

  但在这之后,他略微顿了顿,认真地说:“即将出台的法规很好,但应该一视同仁并被企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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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人施荣乐(J.L.Chereau), 2 0 0 5 年2 月出任家乐福(C a r r e f o u r)中国区总裁。此前,他担任家乐福中国区总经理,还曾在家乐福台湾地区担任过6年的总经理,并担任过集团运营、财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的管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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