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企业内部的质量奖惩计算方法有:
1.质量系数法
以质量系数乘以当月基本考核项目得分率来决定实得奖金额。
当月奖金=Q×(A+B+C+…)×应提奖金式中:(A+B+C+…)为除质量以外的考核得分;Q为质量系数,各个质量考核项当0<Q<1时,奖金被部目的平均数,即
Q=
当0<Q<1时,奖金被部分否决;Q=0时,奖金被全部否决;Q>1时,实得奖金大于应提奖金,体现优质优奖。
2PQC考核法
以产量、质量、管理得分率之和来决定实得奖金额,简称连乘法。
当月奖金=PQC×应提奖金
式中P--产量(工作量)完成情况得分;
C--管理或效益情况得分。
3质量下限分否决法
在质量系数法的基础上,当质量方面得分降到规定的某一下限分数时,不管其他方面的考核成绩有多大,则奖金全部被否决。质量下限分否决法,一般是将考核的质量指标规定为应达到的计划值,当指标高于计划值时,则增加系数,低于计划值时,则减少系数,低到一定程度时,则系数规定为零。
对科室的考核还可补充使用下列方法:(1)分管指标关联法。负担指标的科室按指标完成的结果直接浮动;未负担指标的科室要根据企业方针目标、工作质量好坏进行浮动或与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相联系,按最终产品质量间接浮动。(2)工作差错否决法。按照科室业务分工行使本职工作,出现的工作差错率或经济损失,予以决定否决的程度。(3)重点项目否决法。一定时期内确定的企业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等,按有关科室完成情况和尽责程度决定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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