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时间能倒流,我愿付出一切。当然,如果早有这一天,我在犯罪的路上也不至于滑得这么远……”——文家碧在看守所写下的手稿。文中提到自己犯罪
原标题:四川红会原党组书记的敛财之道
2016年4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文家碧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近日,二审判决书公布。较之一审,文家碧被减刑4年,最终获刑16年。
2015年7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文家碧在担任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及四川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550.09万元、美元5000元;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295.342万元。应定为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对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新京报记者获得该案一审、二审判决书以及多份相关材料,还原了曾任四川正厅级干部,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通过红十字会项目敛财之路。
落马之前,文家碧已退居二线。熟悉她的人说,快60岁的她其貌不扬,看上去像一个邻家老太太。
这位时任四川省红十字会唯一的正厅级干部,其手上经过的资金超过百亿元。文家碧在自述中称,她是四川省红会实际上的一把手,“什么事情都是我说了算”。
她主政四川省红十字会,恰是5·12地震灾后重建以及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特殊时期,作为四川省红十字会,汶川地震是其成立以来动员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救援行动,截止到2011年3月底,仅四川省红十字系统就接受捐赠款项62.82亿元。
然而,在部分捐赠项目当中,文家碧悄然铺就了一条黑金利益链。
判决书显示,文家碧涉及的受贿事实共13起,涉及资金人民币550余万元、美元5000元;贪污事实5起,涉及资金人民币295万余元。
“特殊关系”
资料显示,文家碧18岁入党,从1971年开始,她成为内江市安岳县华严乡广播员、妇女干部。
其后多年,她沿袭妇联的岗位,从县妇联副主任,一路晋升为省妇联副主席。
自1998年开始,她担任资阳市副市长,2002年后,任四川省计生委副主任,2009年直到落马前,任四川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巡视员。
“我曾经为自己的顺风顺水、为自己取得的工作成绩感到骄傲。我觉得我是党的骄子,是组织的宠儿。”
像多数贪官入狱一样,文家碧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写了一封“忏悔书”,自述升迁轨迹以及落马后的悔恨。
在这封“忏悔书”里,她说她的早期生活并不宽裕,上有双方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育,和丈夫经常因为经济拮据闹别扭,儿子上中学的时候,想让文家碧给他买一双耐克鞋,因为太贵文家碧与儿子僵持了一个多月。
“忏悔书”写道,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文家碧觉得对家庭和儿子关心不足,使儿子最终一事无成,为了弥补对儿子的亏欠,让他的未来有充足的保障,文家碧越陷越深。
“有钱能使鬼推磨”,文家碧写道,“只要有机会拿钱,不管是违纪还是违法我都敢干,不管谁送的钱我都敢收,疯狂收钱达到极致。”
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3年,文家碧为四川文秀投资有限公司胡秀兰、吴东文建设眉山老年康复中心、眉山博爱康复医院等项目提供帮助,先后8次索取或收受吴东文、胡秀兰人民币183.04万元。
这是文家碧受贿最大的一笔。
文家碧的儿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中,他提及了吴东文、胡秀兰与文家碧的“特殊关系”。
胡秀兰只比文家碧稍小,但一直称后者为“姑妈”,她和吴东文经常到文家碧家做客,亲自下厨,非常“入戏”。经过几年,文家碧充分信任二人,甚至从感情上已经完全将二人看做家人。
情况说明中提及,比如说某某活动或者某某接待的开支无法出账,又比如说文家碧想置换温江的房屋,但是一时间现金不够,这时吴、胡二人便会非常“识趣”地出谋划策,要么提出由他们公司赞助,要么建议用什么借口或者项目进行虚列。
文家碧的丈夫称,妻子曾带着胡、吴2人去考察要购买的房产,并带着风水先生一块过去看,没过几天,胡秀兰、吴东文就送来了30万购房款。
2011年,文家碧以其子缺注册资金为由,向胡秀兰索要人民币80万元用于购买“鲲鹏七期”信托产品。
另外,2012年,文家碧以到北京出差为由,收受胡秀兰人民币20万元;以感谢宁夏红十字会有关领导为由,向胡秀兰索要人民币25万元;以买车为由,收受胡秀兰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