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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莲香楼?老字号商标争夺战硝烟弥漫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3/7/26  ]     ★★★

        摘要:“莲香楼”到底是谁的?围绕这个旷日持久的品牌官司,从上周开始,由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关世家)控股的新莲香楼公司与广饮集团之间,忽然爆发隔空论战,战火越燃越大。

 

   聚焦三

  莲香楼当年属资产贱卖?

  广饮集团:改制时属集团最优质资产

  西关世家:莲香楼在接手前是亏损的

  疑问:老字号到底应如何改制?

  那么被收购时的莲香楼,经营状况到底怎样呢?是不良国有资产的盘活转让,还是优质国有资产的改制再造呢?

  广饮集团与西关世家分别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新莲香楼公司总经理李辉通过媒体公开表示,莲香楼公司股权在转让前3年,每年均是亏损的,年度最高亏损额达到近530万元,3年合计亏损近950万元。当时的莲香楼公司仅有少量资产,改制后还得承担1600多万元职工补偿款,需安置即将面临退休以及大量无劳动技能的老员工,很多意向买家都望而却步。合同签订后,西关世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5120.03万元,另承担了原莲香楼公司的职工安置补偿费近1632万元,补交了土地出让金733万元。接管后,公司先后又投入约1500万元,更新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装修门店,实际花费已近亿元。

  广饮集团昨日则表示,所谓经营不善,被迫改制完全是“无稽之谈”。

  负责人称,在广饮集团的所有改制品牌中,莲香楼是最优质的资产,所以响应政府号召,第一个拿出来改制,莲香楼改制前已经享誉海内外,有着“莲蓉第一家”的美誉,每年中秋节莲香月饼还远渡重洋,销往欧、美和港澳地区,已经成为广州手信的代表之一。

  此外,广饮集团还表示,据相关资料,2002年时产品年销售额就达6000多万元,一位曾负责老莲香楼经营的老员工透露,改制前历史最高峰销售额曾高达上亿元。改制后,原莲香楼公司的员工,包括核心的技术骨干退休以后都由广饮集团管理。

  广饮集团负责人还透露,西关世家拿了莲香楼之后,因为莲香楼转制之后,大量有手艺传承的老员工留了下来,这样的优质人力资源,保障了莲香楼的优质出品和餐饮服务档次,并不断获得新的提升。“西关世家一开始自己都不避讳,买下莲香楼是赚了钱的。”

  记者手记

  卖掉老字号就叫成功改制?

  在著名美食评论网站“大众点评网”上,“莲香楼”共获得1126封点评,好评率为三星半,“西关世家”共获得381封点评,好评率则略低,仅为两星。在这场“两星”酒家吞并“三星半”酒家的纷争背后,城中媒体又发现更多蹊跷之处。

  如果广饮集团的数据属实,那么2002年莲香楼产品年销售额就达6000多万元,改制前历史最高峰销售额高达上亿,这样一笔优质国有资产,为何最后股权交易股价仅是5000万元,与前面销售额差异巨大,原因何在?

  同时,彼时有媒体报称,西关世家经营面积3000多平方米,全年营业收入1900万元,上缴利税160万元。记者也查阅了相关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西关世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也就是说,注册资本100万元的西关世家用自己约3年的营收,吞下了年销售额超出自己3倍的百年老号“莲香楼”。这样“蛇吞象”式的合并,合适否?当年的评估价是否偏低?

  广饮集团负责人表示,股权交易的数额是当时的荔湾区国资局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根据企业改制的程序,由相关的机构去评估,作出的一个交易的价格规定。具体数额是按照这样的程序走的,现在无从考究具体是如何的。

  记者也从2006年的媒体报道里,找到这样的资产评估数据,“截至2005年11月30日,莲香楼总资产9163万元,总负债2410万元,净资产6753万元。莲香楼的底价是由净资产减去900万元的商标使用费和733万多元的未交土地出让金,最终确定了竞投底价是5100万多元。”

  此外,不少记者也轮番求证另一个问题,“莲香楼”是与“泮溪酒家”一同被作为国企改制的成功案例,一时间被广为宣传,但时隔7年,又因此纷争闹出许多事端,并最终可能危及“莲香楼”老字号的生存。那么当年这样将优质老字号卖出去的改制经验,现在看来是否成功?

  而这个问题被广饮集团婉拒。

  莲香楼商标纠纷大事记

  2006年9月1日,广饮集团通过招投标方式,以5100万元的价格,将百年老号“莲香楼”99%的实体产业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百年老号“莲香楼”自此由西关世家打理。不过“莲香楼”商标及品牌资产不在转让范围内,西关世家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每年向广饮集团和广州市国资委缴纳“商标使用费”。

  2010年,广饮集团因西关世家方进驻莲香楼以来,并未按照要求缴纳商标使用费,将西关世家方告上法庭。

  2012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仅支持了广饮集团向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新)讨回积欠的第二年使用费递增部分(4.11万元)的主张,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广饮集团随即提出上诉。

  2013年7月,由西关世家控股的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与广饮集团,通过媒体声明方式,隔空论战,互指自己才是莲香楼品牌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并指斥对方违背事实、侵犯权益。

  2013年7月,广饮集团宣布将单方面开发“莲香楼”品牌系列产品,并已制定系统的品牌战略规划。

作者:晏磊 周照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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