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运营要从“卖土豆”到“卖薯条”
中国品牌总网讯:盛大文学(微博)在数字出版业内,既高调,又低调。从去年底开始传得沸沸扬扬的上市推迟事件,再到宣布首度扭亏为盈,盛大文学一直处于媒体风口浪尖上,高调异常;但作为业内的领军企业掌门,侯小强(微博)却极为低调,少见媒体的采访,也极少发表言论。近日,侯小强一篇关于中国数字出版的文章在微博广泛流传,引发讨论。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这位高调企业的低调CEO,了解盛大文学的数字出版发展规划。
商报:财报显示,盛大文学2011年无线业务,即移动阅读收入达1.74亿元,同比增长188.2%,问题在于,盛大文学是否会过于依赖运营商?早在SP,即服务提供商时代,借着移动运营商这棵大树,SP公司都风生水起。但是,一旦移动运营商调整政策,很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窘境。
侯小强:和SP不同,盛大文学提供了一个原创内容的平台,形成了自己的社区。我们有相对成熟的销售和支付渠道,用户在网站上付费阅读是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之一。除此之外,盛大文学在移动阅读领域有云中书城,在苹果、安卓、Win7三个智能手机系统的阅读应用市场位居前三。
因此,盛大文学和SP是完全不同的定位和商业模式,SP本身并不产生如原创音乐或小说等内容, SP无论是用户和销售、收费渠道,都更依赖于运营商。
盛大文学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条生态链。在这个生态环境中,我们吸引到更多优秀作者,他们不断创作出优秀作品,我们帮助作者塑造品牌,全方位地传播作品。传播渠道不仅是互联网阅读或者移动互联网阅读,还可以改编成实体书籍、影视游戏,甚至开发与作品相关的周边产品等。这一整套的业务体系,不是任何一个SP可以轻易模仿的。
商报:电子付费阅读是盛大文学最大收入来源,收入达1.83亿元,同比增长76.4%。现在一本连载网络小说上线短短几个小时就有盗版出现,这一局面实际上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盛大文学如何继续坚持线上付费业务?
侯小强:电子付费阅读是盛大文学的最大收入来源(第二大是无线业务)。我们现在面临的严峻挑战是盗版严重。有些知名网站为盗版火上浇油,让环境进一步恶化。我们统计发现,互联网上网络文学作品盗版和正版比例通常达到9:1,从我们最受欢迎的前10部小说的百度搜索结果来看,盗版比例高达99%。但是,即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盛大文学电子付费阅读收入去年仍达到1.83亿元,增长超过70%。我认为如果环境改善,中国完全有可能在数字出版领域打造出一个比亚马逊(微博)更伟大的公司。
我们也要看到,在互联网视频领域,盗版现象正在减少。希望在数字出版领域,版权环境也能同样改善。盛大文学一直呼吁正在讨论修改中的新著作权法,能更充分考虑遏制网络数字出版领域的侵权现象。
商报:《搜索》的上映让大家对盛大文学全产业链运营模式更为了解,但数据显示,盛大文学去年版权销售收入为3054万元,同比增长73.3%,增幅很高,但实际收入远远低于无线阅读和在线付费阅读,版权销售现在的难点在哪里?
侯小强:版权授权是盛大文学在挖掘作品价值领域开辟的新业务。这项业务过去几年收入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50%以上。对于盛大文学来说,版权运营是核心业务之一,虽然收入占比不是特别大,但这块业务成长性很强。我们希望以后进一步探索新的版权经营业务模式,更多参与对内容的深加工,从卖土豆的逐步发展成卖薯条的。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原著改编为影视作品,会吸引更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来阅读原创内容,这对我们核心业务是更进一步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