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7月30日,江苏阜宁县政府被曝在2009年发文对61名缓刑期满人员重新安置工作,同时部分安置人员存在吃“空饷”现象。阜宁县政府办公室当天深夜作出书面回应,称相关安置均有政策依据。当地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纪检部门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爆料 61名缓刑人员重新安置工作
知名网友周筱赟在其认证微博上发布相关爆料,引发网友大量转发。
据周筱赟的微博爆料,“江苏盐城阜宁县政府下发文件,安排判刑领导刑满后重新进机关入编制!人数多达61人!”据周筱赟获取的部分名单,重新安置人员多担任领导职务,多因受贿罪判刑。“入编后或不上班吃空饷,或提前退休(判刑期算连续工龄),退休后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生活医疗待遇。”
周筱赟提供了一份编号为“阜政办发[2009]152号”的政府文件,该文件由阜宁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题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04年11月11日前缓刑人员重新安置操作办法》。文件要求,阜宁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县政府2009年第23次常务会议精神,对2004年11月11日前该县机关事业单位61名被判处缓刑期满后未安置的人员进行重新安置。
前述爆料网友提供了部分安置人员名单,当地县政府机关党委、城管局、县建设局拆迁办、阜城镇政府、水利局等多名缓刑人员获得安置。此外,“阜宁县商业局原副股长赵某某、施庄镇原副镇长何某某、板湖镇原副镇长席某某,存在安置后不到安置单位上班吃‘空饷’现象。”
回应 重新安置均有政策依据
阜宁县政府办公室7月30日深夜11点在“阜宁文明网”作出书面回应。
依据这篇题为《关于对网民在网上反映我县缓刑期满人员重新安置问题的回复》,阜宁官方证实,“从1995年起,截至2004年11月11日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4]237号文件下发前,该县共有61名机关事业单位缓刑期满人员未按有关文件重新安置。”
该回复称,“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对照文件政策,认定这些人员符合重新安置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