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头没有像江山制药一样实施和解,或许有着难言的苦衷。2008年以来,维C价格一路暴跌,从最高约140元/千克跌至目前的25元/千克,几乎没有反弹过,这使得三家企业业绩下滑明显。
2011年,东北制药亏损7795万元,年报披露,维C价格大幅下滑是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同年,华北制药亏损2474万元,维生素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67%。石药集团也未能摆脱这一命运,维C销售收入下滑15.8%,为17.5亿港元。
三家企业维C毛利率普遍只有10%左右,出巨资和解实在有些为难。尤其是维C价格不见起色,这块业务犹如疮疤,谁都不愿提却偏偏要被揭起。尽管几家企业均认为,维C价格已经几无可降,美方提起诉讼并没有实际的利益。但吴慧芳指出:“价格同盟的指控并非针对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只要涉及到串谋价格,就都能根据相关法律提起诉讼,和市场价格没有因果联系。”
上述三家企业的被动在于:一旦认定价格同盟,面临的罚款数额将十分巨大。罗氏的例子就是前车之鉴。
2000年之前,全球维C的价格是瑞士罗氏制药说了算。东北制药在1995年10月加入维C竞争之后,罗氏采取了降价的策略打压东北制药。这一政策迫使德国巴斯夫、日本武田等企业跟进降价,并最终直接导致巴斯夫、默克等企业退出维C竞争。
低价策略同时也引发了美国司法部的重视。经过一年的调查,美国认定罗氏、巴斯夫和法国的罗纳-普朗克公司等企业“经常会面、制定价格”,涉嫌价格同盟。这三家企业当时控制了全球75%的维C市场。
1999年11月3日,罗氏被美国司法部罚款8.99亿美元;2001年11月,欧盟的罚单也递到了罗氏手里,罚款总额高达7.6亿瑞士法郎。罗氏因此元气大伤,被迫于2002年将维生素业务出售给荷兰帝斯曼公司,全球维C格局因此改变。
风水轮流转,10年之后中国的维C企业也遭遇到了世界制药巨头们才享有的“殊荣”,不变只有美国“反垄断”的游戏规则。彭博社消息显示,中方企业的律师团包括贝克-麦肯思、奥睿、梅瑞等知名律师事务所。但目前律师团尚未对案件审理一事作出表态。
吴慧芳表示:“如果被认定为价格同盟,罚款肯定不会少。但这还需要有漫长的法律程序要走,并不会立刻对几大维C生产企业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