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拒让急救车已经违法何来“视同”?


[  搜狐    更新时间:2012/7/5  ]    

    中国品牌总网讯: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如果遇到响着警报的应急车辆、救护车,你开车的时候会不会主动让道呢?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的说”会”!不过,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我们却发现在实际生活中,社会车辆跟应急车辆抢道的新闻却并不少见。2009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一场重大车祸造成7死1伤。虽然一些车辆让出了应急车道,但是还有许多车辆抢道进入应急车道。最终急救车因为被堵,延误了救人的时间。针对类似的情况,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近日透露,北京目前正在起草急救条例,条例规定,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7月4日中国广播网)

  北京市卫生局解决急救车被堵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的说法却是错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早就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显然,法律早已规定社会车辆应给急救车让道,拒让急救车就是违法行为,用不着“视同”。北京拟规定“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的做法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直接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不是效果更好?有关部门之所以会闹这种笑话,一方面是对法律了解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法律条款早已形同虚设,以至于首都的卫生主管部门都忘了有这规定,还煞有介事的准备立法惩处。

  既然已经有了给急救车让道的法律规定,相关处罚措施也很明确。但面对正鸣笛赶去救人或送危重病人去医院的救车,众多社会车辆还是无动于衷,拒不让行,甚至还有车趁机抢道进入应急车道。是司机们不怕处罚还是以往类似事件中无人受罚的结果变相鼓励了这些司机的违法行为?问题显然出在执法上。虽然交警很难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罚不给急救车让道的社会车辆,但事后是否应该依法追责呢?毕竟现在很多道路上都有摄像头,要找到违法车辆也不算很难。如果有关部门对阻碍急救车通行的无良司机的行为仅止于口头谴责,却始终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怎么能引起广大司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主动给急救车让路呢?只有违法成本提高了,司机才不敢视法规如无物,阻碍急救车的通行。

  要避免急救车因为被堵,延误了救人时间的悲剧再次发生,除了要加大处罚力度,相关的法规宣传也要跟上。给急救车让路不仅要列入驾校的培训课程,还应作为驾考的固定考题出现,让所有司机都了解特种车辆优先通行的知识和拒不避让的法律后果。

  急救车也要增加喇叭、摄像头等设备,在社会车辆不让行或并线超车时加以警告,同时摄像取证,作为今后的处罚依据,避免以往对违法司机无法处罚的尴尬,使给急救车让路成为广大司机的自觉行动。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奥运开幕式创意多英国民众不领情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菲律宾总统要求各部门统一声音勿激...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