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如果遇到响着警报的应急车辆、救护车,你开车的时候会不会主动让道呢?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的说”会”!不过,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我们却发现在实际生活中,社会车辆跟应急车辆抢道的新闻却并不少见。2009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一场重大车祸造成7死1伤。虽然一些车辆让出了应急车道,但是还有许多车辆抢道进入应急车道。最终急救车因为被堵,延误了救人的时间。针对类似的情况,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近日透露,北京目前正在起草急救条例,条例规定,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7月4日中国广播网)
北京市卫生局解决急救车被堵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的说法却是错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早就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显然,法律早已规定社会车辆应给急救车让道,拒让急救车就是违法行为,用不着“视同”。北京拟规定“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的做法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直接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不是效果更好?有关部门之所以会闹这种笑话,一方面是对法律了解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法律条款早已形同虚设,以至于首都的卫生主管部门都忘了有这规定,还煞有介事的准备立法惩处。
既然已经有了给急救车让道的法律规定,相关处罚措施也很明确。但面对正鸣笛赶去救人或送危重病人去医院的救车,众多社会车辆还是无动于衷,拒不让行,甚至还有车趁机抢道进入应急车道。是司机们不怕处罚还是以往类似事件中无人受罚的结果变相鼓励了这些司机的违法行为?问题显然出在执法上。虽然交警很难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罚不给急救车让道的社会车辆,但事后是否应该依法追责呢?毕竟现在很多道路上都有摄像头,要找到违法车辆也不算很难。如果有关部门对阻碍急救车通行的无良司机的行为仅止于口头谴责,却始终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怎么能引起广大司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主动给急救车让路呢?只有违法成本提高了,司机才不敢视法规如无物,阻碍急救车的通行。
要避免急救车因为被堵,延误了救人时间的悲剧再次发生,除了要加大处罚力度,相关的法规宣传也要跟上。给急救车让路不仅要列入驾校的培训课程,还应作为驾考的固定考题出现,让所有司机都了解特种车辆优先通行的知识和拒不避让的法律后果。
急救车也要增加喇叭、摄像头等设备,在社会车辆不让行或并线超车时加以警告,同时摄像取证,作为今后的处罚依据,避免以往对违法司机无法处罚的尴尬,使给急救车让路成为广大司机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