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细致介绍说,《条例》一方面为保护文化遗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也让“利用”文化遗产有法可依,简言之,今后,在鼓浪屿上“动土”都必须依法行使,如老房子改造家庭旅馆,其重要历史构建不得因改造损毁,房子的外观及颜色也不能随意改变,而拥有历史的树木也不得随便迁移,“根据《条例》,凡是涉及城市空间肌理、文化脉络的,都不能随意改动和迁移,通过立法,不管是保护、还是管理,都希望能把鼓浪屿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也有人简单地认为,鼓浪屿目前的申遗整治就是“拆墙透绿”,但是根据《条例》,“拆”也得依法“拆”。叶细致介绍说,鼓浪屿1903年之前由洋人所建的房子的确是没有围墙的,目前在这些房子周边“冒出来”的围墙就属于与文化遗产地内涵和真实性不符的东西,应予以拆除;而1903年之后华侨来到岛上所建的房屋则都有围墙,这些围墙拆掉了,这些老房子的文化内涵也受损了,“遗产地保护要符合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因此拆也要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