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获悉,该局于6月25日对深圳市旅行社行业企业下发通知,开始实施对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的奖励办法。
为发展深圳市旅游业,加强深圳市对国外旅游客源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深圳市对国际旅游者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深圳市入境旅游快速增长,推动深圳市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实行奖励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对旅行社2011年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进行奖励工作。
奖励对象为凡在深圳市登记设立的旅行社及分社,依法以各种形式开展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业务的,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文体旅游局申请此项奖励。奖励原则:此项奖励以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直接入境来深圳市旅游的人数作为计算依据;旅行社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凡违法开展旅游业务的,市文体旅游局可取消其奖励资格;此项奖励以旅行社向市文体旅游局申请为前提,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本办法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要求各旅行社于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深圳市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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