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远不止于此。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过低,诉讼费用成本很高,对知识产权保护是不利的。“专利法修改法定赔偿已经提高到100万,商标法也在讨论当中,提高到100万,著作权法也是提高到100万。”
但即便是提高到100万,也不足以赔偿。“像方正这类公司确实有很高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比如方正诉暴雪案件,方正4.08亿的主张,一审赔偿仅仅支持了140万。这样一个案件完全需要法官从证据上和计损方法给一个证据的考量。”张平说。
2010年2月,北京市高院一审判决方正电子胜诉,但仅要求被告赔偿140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5万元。而事实上,方正电子为此案缴纳的案件诉讼费就已高达417万元,律师费、公证费等开销超过 100万元。张平建议,由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复杂性,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很难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应当以法官在具体案件当中自由裁量为原则。
利益重构
权利的范围此消彼长,王自强称,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修法过程中,不是任何一个利益方的代表,而是不同利益关系的平衡者。著作权法修订的过程也就是一种利益秩序的重构——在权利人、传播者、使用者等多个相关利益主体之间达成平衡协调。
以字库行业为例。上世纪90年代曾是中国字体设计的黄金年代,国内字库厂商大大小小几十家,较知名的有方正、汉仪、华文、华光、中易、四通、长城等。短短10年,发展到近200 种不同字体风格的近400款字库。
那个时候汉仪公司的高端产品捆绑在照排机上销售,每套售价六七万元。不过好景不长,盗版来了。原本1000元一套的字体,由于盗版侵入,打折打到50元一套,一年的销售额也不过几万元。近10年中,几乎没有客户主动向汉仪支付字库的使用费。
对于盗版,大多数公司忍气吞声。2003年,方正“兰亭字库”首次通过法律打击盗版。方正字库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学钧透露,目前全国10人以上规模的字体设计企业仅剩四五家,基本处于停滞或勉强维持状态。方正字库目前也仅有字体设计师不到30人。
方正字库的主要收入来源分成两块。一是新闻出版行业付费使用字库;二是向微软、三星(微博)、可口可乐、伊利之类大企业授权使用字库。两块收入大约各占一半,后者略多。“部分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大量侵权使用字体,却不付任何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今说,中国著作权法没有单独规定实用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目前纳入了美术作品的范畴。因此,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当中增加了实用艺术作品,对这个作品规定为“是指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对这种作品保护期是25年。“文字的实用性不能否定字体设计的作品性。”张今说。
互联网的发达加剧了这种盗版的肆意。据称,用百度检索“方正字库下载”和“方正字体下载”,有6万多个下载链接,但其中没有一个是方正授权的。然而,一款国标GB2312-80字库有6763个汉字,根据难易程度,成本却在20万~50万元人民币,有些甚至更高。
良好的版权环境将鼓励行业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相对完善的美国,其著名的字库公司蒙纳字库,去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并已在纳斯达克(微博)上市,目前也有100多款繁简体中文字库。即便是比邻的日本,由于版权保护得力,汉字字库也多达297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