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超生罚款被指是国家秘密,每年200亿去向成谜


[  中国经济周刊    更新时间:2012/5/15  ]    

资料图。(原文配图)

资料图。(原文配图)

  以前,它属于国家秘密;现在,它还是敏感信息;它就在你身边,但你从来看不清楚——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姚冬琴|北京报道

  计划生育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伴随而来的“超生罚款”或许也是天下数一数二难算的账。

  近日,体育明星田亮在香港生二胎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同时有媒体爆出,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可能超200亿元,而且去向成谜。

  所谓“超生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笔款项。在19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国务院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生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生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多年来,全国每年处罚超生人数有多少?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有多大?《中国经济周刊》就此咨询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计生委”),得到的答复是:“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24.06万元征收。之后,杨支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维持海淀区计生委的决定。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低头似水莲抬头比希拉里,工科女6大...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国税总局:解聘补偿金按规定缴个税...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