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5岁男孩拥有一套房屋40万存款,三亲人争夺监护权


[  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2/5/15  ]    

    中国品牌总网讯:一个是消失多年的生母,一个是抚养他多年的姑姑,一个是孩子的幺爸

  小博(化名)5岁零10天时,父亲工伤死亡获赔60多万元。现在,他有一套近100平方米的房屋和40万定期存款,3个亲人争相抚养他。上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尚未作出判决。

  姑姑一家把孩子养大

  梅现兰,小博姑姑。她的女儿龚安菊称,小博父亲是她三舅。2006年11月11日小博出生时,三舅在渝北区两路租住。小博出生8天,未办结婚手续的三舅妈离家出走无音信,三舅把小博送到她家抚养。吃的奶粉是她父母负责,穿的是她们三姐妹买单。

  小博父亲,渝北区大盛镇真理村人,生前在南岸区南坪打工,2011年11月21日因工伤死亡。当时,小博5岁零10天,在姑姑家附近上幼儿园。

  小博父亲死亡,获赔60多万元。梅现兰以小博名义在统景镇买了一套98平方米房屋,另以小博名义存了40万元定期。后来,小博户口所在的大盛镇真理社区村委会以《确立监护人的法定协议》方式,指定姑姑和姑父为监护人。协议称,小博由梅现兰及丈夫抚养,抚养费由40万元存款利息支付,任何人不能动用存款本金。小博的房屋由其幺爸使用。小博成年时,房屋和存款交由小博。

  母亲申请孩子监护权

  今年4月3日,小博生母罗女士向法院递起诉,要求申请撤销原监护权、财产代管权协议,把小博的监护权及财产管理权判给她。其代理人称,小博父亲死后,有人将本该属于小博的财产占有。小博姑姑、幺爸蒙骗村委会,对小博进行指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其母亲承担小博监护责任。

  小博幺爸的代理人表示,小博应由他监护,因为按照当地风俗,小博是梅家独子,应由梅家男人监护,同时他是单身,可以和小博相依为命。

  小博的姑父称,罗女士在小博父亲死亡时没有消息,小博有钱后她就出现了,争夺监护权只是为了钱。在孩子未成年之前,这笔钱谁都不能动,是属于孩子的。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人民日报谈政治体制改革:绝不能照...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居民用“狮子吼”吓死小偷,法院判...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