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一个是消失多年的生母,一个是抚养他多年的姑姑,一个是孩子的幺爸
小博(化名)5岁零10天时,父亲工伤死亡获赔60多万元。现在,他有一套近100平方米的房屋和40万定期存款,3个亲人争相抚养他。上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尚未作出判决。
姑姑一家把孩子养大
梅现兰,小博姑姑。她的女儿龚安菊称,小博父亲是她三舅。2006年11月11日小博出生时,三舅在渝北区两路租住。小博出生8天,未办结婚手续的三舅妈离家出走无音信,三舅把小博送到她家抚养。吃的奶粉是她父母负责,穿的是她们三姐妹买单。
小博父亲,渝北区大盛镇真理村人,生前在南岸区南坪打工,2011年11月21日因工伤死亡。当时,小博5岁零10天,在姑姑家附近上幼儿园。
小博父亲死亡,获赔60多万元。梅现兰以小博名义在统景镇买了一套98平方米房屋,另以小博名义存了40万元定期。后来,小博户口所在的大盛镇真理社区村委会以《确立监护人的法定协议》方式,指定姑姑和姑父为监护人。协议称,小博由梅现兰及丈夫抚养,抚养费由40万元存款利息支付,任何人不能动用存款本金。小博的房屋由其幺爸使用。小博成年时,房屋和存款交由小博。
母亲申请孩子监护权
今年4月3日,小博生母罗女士向法院递起诉,要求申请撤销原监护权、财产代管权协议,把小博的监护权及财产管理权判给她。其代理人称,小博父亲死后,有人将本该属于小博的财产占有。小博姑姑、幺爸蒙骗村委会,对小博进行指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其母亲承担小博监护责任。
小博幺爸的代理人表示,小博应由他监护,因为按照当地风俗,小博是梅家独子,应由梅家男人监护,同时他是单身,可以和小博相依为命。
小博的姑父称,罗女士在小博父亲死亡时没有消息,小博有钱后她就出现了,争夺监护权只是为了钱。在孩子未成年之前,这笔钱谁都不能动,是属于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