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大国家级媒体持续关注西北旱情,其状况触目惊心,中央及有关部门将兴修水利、抗旱保民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在近日的采访中,记者却切身体会了因局部利益制造的人为旱情,目前河北涉县9.1万民众正在缺水备受煎熬。。。。。。
山西毁渠 河北断水
晋冀两省水事纠纷硝烟再起
河北涉县9万农民无水可饮 万人签名请愿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杂志社主编助理:郝江华 推荐
2010春季因山西泽城西安水电站建设引发的晋骥两省水事纠纷刚刚过去,2012年2月17日山西黎城再次“下战书”,并于4月14日将河北涉县漳西灌渠渠道毁坏,渠水全部泄入河谷,导致涉县沿线4个乡镇、35个村庄,3.4万亩农田无法灌溉,9.1万口人的人畜饮水出现严重困难。
4月17日上午,记者首先驱车到山西省黎城县清泉村,徒步走到村对面的漳西渠旁,发现渠帮被扒开一米多长的豁口,渠水向瀑布一样直泄而下,白白的顺河道而去,而渠道向涉县方向却干涸着。记者电话采访了山西黎城县清泉村党支部书记刘爱忠。他坦率承认村南漳西渠缺口是他们凿开的。理由是70年代末建渠时任村支书的张贵廷口头与涉县时任领导达成协议为村里建了堤坝,刘爱忠认为,该堤坝终身维修也应该由涉县承担。
对刘爱忠的理由涉县水利局不认同。副局长任景华介绍,涉县水利档案记载,涉县与清泉村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对于双方口头协议一说,他们让刘爱忠提供相关当事人信息,刘也未能提供。涉县方面认为,即使有口头协议,也是70年代为清泉村援建堤坝,而不是现在让涉县方面修护堤坝。涉县水利局就此没有答应刘爱忠要求,导致4月14日漳西渠断流一幕。
据任景华介绍,本次水事纠纷起因于2012年2月17日,涉县收到山西省黎城县清泉村给县水利局的《关于涉县建漳西渠为清泉村打护堤坝急需维修的通知》,通知中提出:1976年涉县建漳西渠时,2000米渠道经过清泉村地界,因挖出的弃渣影响河道行洪,涉县当时与清泉村达成协议,为该村修筑了150米护堤坝。该坝1996年被洪水冲毁35米(2009年清泉村已恢复),剩余115米亦成危坝。该村以此要求:1、在汛期来临前为该村重打护堤坝,如迟迟不建,必须将建渠时倒入河里的弃渣运走;2、由涉县补偿已恢复的35米护堤坝工料费;3、在漳西渠上为该村急需恢复的100亩土地留一个退水口;4、以上事项如不尽快解决,将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看到了该通知的原件。确实有点“下战书”的味道。
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看到所谓的弃渣,看到的只是绵延数公里正常的河道淤积。
记者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有1979年由涉县水利局与黎城县水利局、涉县漳西渠管委会与黎城县看后村签署的引水协议,但据涉县水利局介绍没有查到与清泉村有任何协议、合同、施工记录等历史资料。清泉村也提供不出相关协议。涉县方面认为:即使护堤坝是双方协商建设的,也是当时一次性帮助建设,没有终身维护的任何协议和义务,如需重新修复堤坝,应按照目前工程管辖,通过本县申请立项解决,而不应再由涉县方建设。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接到清泉村“战书”后,涉县水利局曾向黎城县水利局、涉县政府曾经先后两次向黎城县政府发函,协商处理此事,但均无回复。
据悉,3月21日,邯郸市政府组织召开调度会,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在稳定涉县群众情绪的前提下,尽快妥善处理此次水事纠纷。会后,涉县迅速开展协调工作。政府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到黎城县与该县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进行协商,达成两条初步意见:一是未协商解决之前,要维护现状,任何人不得破坏水利设施;二是具体事宜由两县水利局协商。之后,涉县水利局两次与黎城县水利局沟通联系,对方以“县政府没有明确意见”为由,不予开展协商。
在涉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等待黎城县政府处理意见之际, 4月14日下午,正在灌溉的漳西渠突然停水,管理处工作人员迅速查找原因,发现距漳西渠渠首3公里处(黎城县清泉村对面),有1米多渠道被毁,导致渠水全部泄进河谷。
据了解,涉县漳西渠始建于1955年,先后六次续建扩建,流经4个乡镇、35个村庄,灌溉面积3.4万亩,受益农民9.1万人。该渠渠首位于黎城县石壁底村,接引清漳河支流;1979年,为解决水源不足问题,实施了补水工程,在黎城县看后村的清漳河主河道内增设了引水渠首(引水渠经过清泉村)。多年来,由于涉县漳西渠、漳北渠渠首都在山西境内,涉县本着睦邻友好、团结治水的原则,十分注重与渠首相关的黎城县看后、石壁底、清泉三个村的关系,每年都组织到村里开展一些慰问活动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近几年,由于特殊的地理优势,山西几个村向涉县以各种借口索要钱物,否则放话威胁或采取破坏渠道设施行为进行要挟,这种不良现象有愈演愈烈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