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
母亲无法证明孩子是自己的
小丽一开始不肯承认小杰不是王伟亲生的,多次上门和王伟交涉,可是每次都被他赶走。
无奈,小丽找到派出所,但因为没有结婚证,儿子的户口又落在王伟家,她甚至没法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母亲。
一个月后,不识字的小丽让人代写了诉状递到法院,请求确认自己对儿子的抚养权。阿丽递交的诉状只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连基本的立案标准都达不到,但是集美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还是留下了诉状,并开始着手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法官约王伟面谈,王伟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愿见面,只答应将亲子鉴定的复印件交给法官。拿到鉴定书后,法官向小丽解释,如果小杰不是王伟的亲生儿子,那么小杰的抚养权肯定归她,无可争议,诉讼也就没有意义。听了法官的话,小丽才承认小杰不是王伟的亲生儿子,此外她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抚养孩子有感情
法官耐心劝说调解成功
法官与王伟多次电话交流,虽然王伟一再强调“老婆”没了,“儿子”也没了,自己一无所有,但言语间仍透露出对小杰的关爱。于是,法官借此进行了多次协调。
最后,王伟答应将小杰送还小丽。法官们还耐心向他解释,告诉他没有结婚证只能算同居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也无法得到支持。另外,考虑到小丽每个月的收入并不高,索赔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听了法官的劝说,王伟同意以5万元作为其抚养小杰5年的补偿。
在法院安排下,双方进行了“交接”。王伟把小杰的出生证明以及小杰出生时留下的纪念物品等都交给了小丽。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厦门网-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