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业主是否因此存在客观上的损失?这个问题也是易于回答的,答案自然是肯定的。首先,物质上的损失自然不言而喻了,至少在相应使用了密度板的地方,其霉变与脱落等现象就是最直接的物质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因重新装修带来的其它地方拆损所发生的费用,还有装修费、误工费与人工费等,这些费用都是万科应当承担的,并且在承担上述费用的同时,必须承担双倍赔偿,即额外再赔付各业主一倍的金额。至少精神损失是否计入赔偿范围,目前法律对此尚无规定,因此基本不列入赔偿范围。考虑到厨柜的质量问题不影响到房屋的主体质量,因此关于“退房”的请求在法律上尚还得不到直接的支持。既然“退房”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那么其它基本房子本身的权益主张也难以成立,除非有其它的证据可以证明房屋本身存在质量上的问题。
虽然房子本身的质量方面尚无证据证明存在质量问题,但就“装修”而言,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已经成为事实,且得到万科官方的承认。再根据上述法律上的分析,万科不应当只是轻描淡写地承认“更换”,而应当承担由欺诈所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否则,商家如果欺诈消费者而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只需要“更换”一下就可以应付了事的话,那么违法的成本也太低了,这无异于就是在鼓励商家们多多恶意欺诈或违法。
不过,本文并非仅指向万科,而是以万科此事件为代表,分析所有相关的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存在的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消费者要想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维护,不要只指望商家的良心发现,而应当抓起法律的武器,把欺诈者送上法庭!这不只是为自己维权,其实更是在为社会主张正义,因为你的行动就是有效阻止商家下一次恶意欺诈行为的再发生。相反,你的沉默会换来下一个或后面无数个更多的消费者成为受害者。在维护社会正气、伸张法律正义面前,我们应当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昂首挺胸地走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