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喝前摇一摇”为广告宣传语的农夫果园,爆瓶事件时有所闻。
2010年12月25日,本刊投诉部收到山东淄博李女士关于农夫果园爆瓶投诉,称爆瓶致孩子受伤并受到严重惊吓。
爆瓶事件被“摇出”
家住山东淄博的李女士投诉说,2010年10月份在当地大润发超市,她购买了两桶优惠装农夫果园果蔬饮料。次日开盖饮用时,只听“咚”的一声。李女士称:“我还未来得及反应刚才一幕是怎么回事,坐在沙发上的孩子就大哭起来,我一看,孩子两眉毛之间已经肿起一个包。万幸的是没有伤到眼睛,真是不敢想象。”原来瓶盖不知怎么竟在弹开后正中孩子两眉毛之间,之后又掉在了沙发上。再看饮料瓶,凹陷的瓶底已经严重变形并凸出。
爆瓶事件让李女士很震惊,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她很快联系到厂家。次日淄博办事处人员来到李女士家,查看了孩子的伤情,并将饮料瓶拍照留证。第3天,工作人员称要带饮料去探望孩子,李女士表示,当时孩子受伤,夜里经常会哭醒,一心照看孩子,盼望孩子早日康复,并且已经由农夫山泉工作人员拍照留证,打算过段时间孩子康复后再解决,因此回绝了工作人员的看望。
农夫果园:李女士提供虚假材料
中国质量万里行接到李女士投诉后,联系到农夫果园总部,说明了事件原委后,农夫果园回函表示:我公司十分重视此事件,于10月26日,12月15日多次派人上门,并且期间一直与李小姐保持联系沟通。但李小姐在12月15日之前一直拒绝我们看视小孩并至今也未能提供医院相关诊断证明,只是一直要求1万元精神补偿。
农夫山泉表示,因消费者没有提供具体情况,无法同意精神赔偿的要求。由于农夫山泉方面称李女士未出示证据,本刊致电李女士,望她能出示相关证明以便于协商解决。
李女士传真病历及诊断证明后,本刊传真到农夫山泉方面,主管人员称:李女士所出示的病历日期为10月28日,病历上写明发生的时间是在半小时前,也就是说事件发生在10月28日当天。但是,李女士向企业反映瓶盖弹伤小孩头部皮肤,是在2010年10月25日,前后差3天。由此农夫山泉方面表示,这“说明李女士出示的病历及诊断证明并不属实”,对于10月28日发生什么与我们农夫山泉并无关系。同时公司方面表示,将保留对李女士伤害公司产品及企业信誉的一切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