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届人大代表名额调整历程
1997年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代表名额分配调整,此后名额一直没有变化。
这10多年来,全国各省市人口发生大的改变,农村和城镇人口比例发生变化,代表名额要重新计算、分配。
2010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解决了以往城乡“同票不同权”问题,规定要按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2012年3月8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有待审议通过。
2012年6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决定,会就各省区市代表的具体名额作出分配。
2013年1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选出。
2013年3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任期届满。
解读
人人平等 首按“城乡同比”分配名额
【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
【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在向大会作决定草案的说明时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时至2009年,城镇人口比重已达到46.6%。
从8:1到4:1到1:1,人们常说的“同票同权”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中得以实现。
李建国指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每一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和2010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户籍人口数加权平均,决定草案作出了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名额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认为:“人民当家做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实现选举权的平等。这一修改意味着农村人口在选举及政治权利的实现上向平等原则迈出了一大步,促成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的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