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征税还是不征?对美国政府来说,也是个挠头的问题。据美国媒体报道,远在大洋彼岸的网店亚马逊,此时正在为网店征税的问题与政府打着一场“反税战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销售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进口货物;
(5)单位和个人。
所有的网店毋庸置疑在我国境内,网店的所有者不外乎是单位或个人,网店基本上是出售各种货物,绝大部分是新品而非二手货。专家表示,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外,从纳税范围来看,网店无疑是应该纳税 的。
业内普遍的看法是,政府现在才开始对网店征税“动刀”,是因为以前像淘宝等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出现时间不久,交易行为还不太成熟,政府摸情况制定规章等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有一定的滞后性。
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王宁远在公开场合表示,政府向网店征税是必然趋势。免税是政府在电子商务个人交易兴起初期,为了扶持该产业所实施的优惠政策,但随着电子商务个人交易逐渐步入正轨,征税将成为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否则,网店的线上、线下业务将催生大量的灰色利润带,给政府税收带来巨大损失。
网店征税最后一步—技术关
在中国,虽说网店税收早晚要,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首先,网络交易给各国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使得各种形式的避税变得更加容易。互联网的高流动性、隐匿性严重地阻碍了税务部门获取征税依据。各国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审查,由于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多地出现无纸化操作,而这些电子凭证又可以轻易地修改,不留下任何痕迹、线索,使税收征管稽查工作失去了基础,税务部门无账可查。再加上,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利用超级密码掩盖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搜集信息更加困难。税收征管稽查难度加大,对 各国的税收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企业可在国际互联网上轻易变换其站点,这样任何一个企业都可选择低税率或免税的国家设立站点,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因此,怎么收,由谁来收,收多少,这些都是问题。如果要征税,应该建立起哪些机制?除了税收之外,对于电子商务现存的一些问题又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管理?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家建议,一旦对网店全面征税时,需要建立基础信息采集机制,并要根据网店这一新事物调整征税方式及征税节点,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支付平台代扣代缴税费。对那些靠刷信用冲钻冲冠的商家也不能心慈手软,“吹牛也要上税”,这样可以打击网络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