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草案焦点
首次触及“家庭旅馆”经营
“居民利用自有空闲住宅有偿接待旅游者食宿的,或者向旅游者提供民俗体验、休闲游乐的,接待设施和服务应当达到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按照旅游接待服务相关标准,保障服务质量。”
门票优惠或不再景区说了算
“过去,景区门票优惠制度都是自行规定,而‘草案’拟让其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针对特殊人群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优惠开放。换句话说,优惠可能不再由景区说了算。”
拟加大旅行社违规处罚力度
草案拟规定,若旅行社单方面变更书面合同或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内容的,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而现行的《四川省旅游条例》中,对此项违规操作的最高处罚额度为3万元。
旅行社今后单方面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内容的,可能遭遇50万元顶格重罚。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引导旅游行业规范服务,已使用5年之久的《四川省旅游条例》正酝酿换新版,不仅拟加大对旅行社违规的处罚力度,还首次触及“家庭旅(餐)馆”经营问题,以引导该行业向好发展。
省旅游局与省法制办拟在8月下旬举行《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从现在起至8月10日,诚邀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倾听大家的声音。
公务活动可否委托旅行社安排?
请你发表意见
省旅游局昨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公告称,之所以举行《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是为全面收集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即日起至8月10日,公民和单位都可通过电话和电邮方式报名(86702892、fgc@scta.gov.cn),该立法听证会的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
由于草案拟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 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省旅游局表示,此次听证会拟订的主要议题包括三个:1.公务活动是否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相关事务?2.省外导游在我省执业是否应当具备四川旅游知识的讲解能力?3.旅游景区实行门票优惠制度是否有必要?范围是否合理?
“过去,景区门票优惠制度都是自行规定,而‘草案’拟让其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针对特殊人群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优惠开放。换句话说,优惠可能不再由景区说了算。”省旅游局法规处一人士说。
旅行社单方面变更团队运行计划
最高拟罚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