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全国各地商演邀约不断。据悉,旭日阳刚每场演出费大概有3-5万,但在大量翻唱汪峰的歌的演出中,他们却并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对于这种情况汪峰方面终于于2月10日电话口头通知到旭日阳刚经纪人黎冬,告诉其以后不要再唱《春天里》。
“春天里”背后的版权意识淡薄
分析人士认为,综观这件纠纷背后,歌手“版权意识淡漠”及现存版权法规不完善是两大主因。
有某网站音乐频道主编指出,正所谓家有家规,行有行规。“作为歌迷的旭日阳刚可以随意演唱《春天里》而不用顾及其他,那么作为已有经纪人的旭日阳刚再唱《春天里》就得按照商业规则来办事。这与不尊重弱势群体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一个关于商业和版权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问题。”
对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法律上说,汪峰有权这么做。刘平表示自己知道这件事,但谈不上支持也谈不上不支持。
刘平还表示,加入音著协的会员,并不用将全部的权力都交给协会。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只是把表演权和广播权交给协会,中国还多了一个复制权。就算是会员把所有权力都给协会,“但他某些歌要保留,不允许谁谁唱,就要尊重人家的选择”。
具体到此次汪峰与“旭日阳刚”的事件,刘平表示,以前没有碰到这些情况。碰到的话,音著协会就具体情况,能不能用,怎么用,跟汪峰有个协商。“如果他明确说这两个人不能公开表演的话,我们就把这块排除掉就行了。这个事在实践中很好操作。”刘平说。
汪峰在博文里透露,在此过程中他以及他的团队都承受了很大的委屈和无奈。他表示,“他们在利用我所处的这个位置,以为我不能够以个人的观点发表对这个事情的任何想法,也不会轻举妄动,他们一直在利用中国版权上的漏洞。没有问题,我可以被你们一直利用,我也可以一直忍受,因为我说过我愿意帮助你们,但是事情一定不能是今天这样,就是你们自己主动的来伤害我这边,想什么呢?我在中国歌坛走到今天,我难道就那么好折腾吗?这太开玩笑了。而且正确的事情至少得有机会说出来吧?”。汪峰接着表示,如果他们继续唱,不排除会采取法律手段。
正当事件发展到令人紧张的地步时,随着近日旭日阳刚在视频中首度向汪峰直接道歉,当天下午汪峰在参加某访谈节目的录制过程中表示接受歉意,并有可能为旭日阳刚写歌。这个事件终于有所缓和,然而其背后的版权保护问题却更加发人深思。
此事可激发公众版权保护意识
中国的版权保护人士和法律专家指出,旭日阳刚未经汪峰授权演唱《春天里》违反了中国的版权保护法。有网民出于道德情感的因素而容忍甚至支持这种侵权行为,折射出国人的版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完善。
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认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引发争议也是一件好事情。旭日阳刚停唱《春天里》触动了中国公众版权保护的神经”。
刘春泉指出,根据中国的版权法,旭日阳刚必须停唱《春天里》,其中不存在任何道德评价,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春天里》停唱事件的症结在于,我国的版权产业链还没有完全形成,整个版权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完善”。刘春泉分析指出,在著作权、版权还没有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版权经济很难发展做大。
刘平说,《春天里》纠纷的背后,让公众再次看到“版权问题”在音乐产业中的重要性,音乐创作者们越来越在乎自己的正当权益了。对于旭日阳刚未来的演出,刘春泉建议说,“如果旭日阳刚还希望在商业演出中继续演唱汪峰的《春天里》,可以与之协商价格获得授权。”(记者 陈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