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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价格门”余震:商务部酝酿供零新规


[  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1/2/18  ]     ★★★

        摘要:家乐福事件发生后,尽管家乐福方面采取了道歉等方式试图平息事端,但供应商和消费者对此似乎并不买账。截至目前,家乐福事件尚无平息迹象。

  长达两月余的家乐福“价格门”事件,终于进入了商务部的视野。

  2月17日,在商务部例行会议上,商务部发言人姚坚针对“家乐福进场费问题”正式表态。他表示,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供货商有求于大型零售商。

  去年12月,国际零售巨头家乐福与顶新集团旗下的康师傅品牌由于合同纠纷,引发家乐福“价格门”等相关事件。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告称,家乐福、沃尔玛等部分超市门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于上述系列事件除了行政处罚外,姚坚称,商务部正会同行业协会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以解决日益趋紧的供零关系矛盾。

  本报记者了解到,姚坚所指的“商品购销合同规范”,已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拟定完成,并草拟定名为“《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

  此前的2006年,商务部曾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委出台《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此次酝酿出台的“新草案”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上述两规定的细化。

  供零新规

  家乐福事件发生后,尽管家乐福方面采取了道歉等方式试图平息事端,但供应商和消费者对此似乎并不买账。截至目前,家乐福事件尚无平息迹象。

  对于在此时点酝酿出台供零关系新规,姚坚说,“希望通过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进场费等等这些问题。”

  本报记者了解到,商务部等部门2006年出台两则办法,目的就是规范供零关系,但实际上,长期影响供零关系的进场费等收费行为,仅是从名目上进行了更改,零售商并未中断对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

  “零售商掌握了渠道霸权,供应商则弱势了很多。”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供应商对本报记者说,长期以来,卖场收多少费用,具有绝对话语权,甚至普遍存在索取回扣等现象,“供应商可以说是敢怒不敢言”。

  在此过程中,一些供应商曾试图抱团抗争,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本报记者了解到,2006年左右,一些供应商为了实现供零双方交易公平,曾酝酿成立中国代理商联合会、北京代理商联盟等民间组织,但中国代理商联合会经历近5年的谋划,仍处于筹备阶段。

  “商务部等主管部门实际上也清楚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矛盾在恶化。”上述供应商说。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家乐福事件集中爆发前的2010年6月,商务部就已经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进行规范。

  来自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消息称,接到商务部委托之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与10多家大中小型各类零售商、供应商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沟通与调查。2010年12月底,这份名为《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解决方案提交到了商务部。

  了解新规内容的人士介绍,“供零新规”将细化2006年出台的《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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